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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1991年12月23日,议会公布新宪法。1997年和2000年两次修宪。宪法确立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原则。
议会
国家最高立法和监督机构,分为国民议会和国民委员会。国民议会由90名议员组成,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全国共分8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11名代表,保留2个席位给意大利和匈牙利族议员。本届国民议会于2022年5月组成。现任议长乌尔什卡·克拉科查尔-祖潘契奇(Urška KlakočarZUPANČIČ)。议会各党派所占议席数为:自由运动党41席、民主党27席、新斯洛文尼亚党8席、社会民主人士党7席、左翼党5席、少数民族议员2席。国民委员会由来自社会、经济、专业、地方4个界别40名委员组成,任期5年,按界别和地方社区划分选区,实行间接选举。本届国民委员会于2017年12月成立,zhuxi阿洛伊兹·科弗什察(AlojzKOVŠCA)。
司法
法院和检察院是国家司法机构。法院分为宪法法院、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区法院、县级法院,另外设有专业法院:劳动和社会法院(主要负责处理雇佣关系和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案件)、行政诉讼法院、审计法院。宪法法院主要负责判定议会有关立法是否同国家宪法相抵触,由9名法官组成,院长马特伊·阿克托(MatejAccetto),2021年12月就任。最高法院为最高司法机构,院长达米扬·弗洛尔扬契奇(DamijanFLORJANČIČ),2017年2月就任。检察院分为共和国检察院、高等检察院(4个)和地区检察院(11个)。总检察长德拉戈·什凯塔(DragoŠKETA),2017年3月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