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集 (第2/2页)
组成部分
思维科学的基础是思维学和社会思维学。思维学有三个组成部分。
抽象(逻辑)思维学
抽象思维是可以用计算机来代替人脑工作的那部分思维。
形象(直感)思维学
形象思维建立在经验或直感的基础上。形象思维学主要研究人类根据经验或直感产生智能活动的行为,以及如何用计算机实现这一过程并使之上升为理论。
灵感(顿悟)思维学
灵感思维是形象思维的扩展,由直感的显意识扩展到灵感的潜意识。
社会思维学则是研究人、集体是怎样思维的。人认识客观世界不但靠直接实践,而且还要利用人类过去积累的知识。因此人的思维活动具有集体性质。
研究内容
开宗明义,思维科学只研究思维的规律和方法,不研究思维的内容,内容是其他科学技术部门的事。
思维科学的基础科学是研究人有意识思维的规律的科学,可以称之为思维学。胡思乱想,不在思维学之内。又因为这种有意识的思维,除抽象思维(逻辑)之外,还有形象思维(直感)和灵感思维(顿悟),故思维学又可以细分为抽象(逻辑)思维学、形象(直感)思维学和灵感(顿悟)思维学三个组成部分。我还说思维学作为思维科学的基础科学之上,上升到一切人类知识最高科学概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要通过一架桥梁,即认识论。我又以为思维学中只有抽象思维研究得比较深,已经有比较成熟的逻辑学,而形象思维和灵感思维还没有认真研究,提不出什么科学的学问。这些意见说得过于简括,有些同志有意见,似乎是出于误解,故要加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