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集 (第2/2页)
1777至1778年先后投入布兰第万、日耳曼镇、蒙默思等重要战役,屡立战功。华盛顿很赏识门罗的爱国热情,于1779年任命他为弗吉尼亚州的军事委员。就在此时,门罗结识了当时弗吉尼亚州的州长杰斐逊。杰斐逊立即提拔他为中校,委派他到南方去搜集军事情报。
1785年,27岁的门罗与17岁的伊丽莎白·科特莱特结婚,有一子二女。
议员经历
1780年,门罗在杰斐逊的指导下钻研法律。1782年,24岁的门罗被选为弗吉尼亚州的众议员,并兼任州长行政会议的成员,参与州内重大事务的决策。
1783至1786年,门罗当选为美国邦联国会议员,先后参加第四、第五和第六次大陆会议,向大会提出促进美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提案,成为国会内一个崭露头角的活跃人物。
1784年3月,门罗代表弗吉尼亚州向国会提出了解决西部土地问题的提案。独立战争爆发后,各州对西部土地的权益纷争不己。门罗建议在西部地区成立临时政府,统一管理西部土地。大陆会议接受了门罗以及其他州一些代表的意见,通过了相应的决议。邦联政府相继在1784、1785和1787年颁布3个土地法令,从而比较妥善地解决了西部的土地纠纷。
1785年,门罗向国会提出了加强邦联政府权力的提案。他建议由邦联政府管理全国商业,以加强中央的邦联政府。国会对这一提案曾进行“长期的、认真的“讨论。门罗的提案最后没有被接受,但它“无疑促进了1787年美国联邦政府的成立。“
门罗还以议员身份越过美国西部的阿勒格尼山脉,视察西部地区,于1786年写了一份调查报告,论证美国在密西西比河有自由通航的权利,向当时控制密西西比河航行权的西班牙提出公开挑战。
在国会任期满后,门罗在弗吉尼亚州弗雷德里克堡当律师,1787年被选为弗吉尼亚州众议院议员,1788年当选为弗吉尼亚州批准联邦宪法的州代表会议成员,1790年当选为美国参议院议员。
门罗在讨论批准宪法的会议上,根据希腊和德国等国家的历史经验,反对联邦政府权力的“过份的集中“。他说如果权力过份集中,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必然会发生尖锐矛盾。他坚决反对总统为终身职务,主张举行定期选举。
从1787年起,美国就批准宪法问题分裂成两个不同的政治派别。门罗积极支持以杰斐逊为首的、反对批准宪法的资产阶级民主派,当时称之为反联邦党,以抗衡汉密尔顿为首的、拥护批准宪法的资产阶级保守派,当时称之为美国联邦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