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集 (第2/2页)
1779年初,杰斐逊向议会提出了著名的“宗教自由法案“,目的在于“把犹太教和非犹太教、基督教和穆罕默德教、印度教及各式各样的不信教者,都置于它的保护之下。“
“法案“指出:精神自由是人的自然权利,因为上帝在创造人类的同时赋予了人以精神自由,而且这种自由权是上帝给予人的权利中最重要的权利。在杰斐逊看来,信仰自由是人的自然权利之一,是不能被剥夺和转让的。
杰斐逊提出的“宗教自由法案“,由于他的离任和或保守分子的反对,几经周折才干1786年在两院通过成为法律。这样,许多因宗教主张和活动而犯罪的法律被废除了;不信官方教会的人也不必再捐款了;无论什么种族的公民都可自由信仰宗教了;政教终于分离了。“法案“在美国历史上“开辟了一个新的自由的时代“,“在人类进步方面是个里程碑“。
杰斐逊的宗教自由思想,包含有两层意思:一是任何人都有信仰或不信仰任何宗教的自由;二是任何信教的人有履行其所信教教义和教仪的自由,国家不得强迫任何人履行任何宗教仪节。杰斐逊要求的是取消任何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实现各教派的完全平等和信仰的完全自由,而不是以某种宗教为主而容忍其它教派的存在。
杰斐逊的宗教自由思想,是美国社会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一次大变革,是法国启蒙思想家“自然权利学说““社会契约论“等启蒙思想在北美的发展。杰斐逊以社会契约论为理论根据,指出组织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的一系列权利自由,否则政府就无存在的基础和必要了。以此说明并强调政府应当保护人们的宗教信仰自由,这符合美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自由贸易的需要,也反映了资产阶级共和政体的原则要求。因而杰斐逊的宗教自由思想对于揭开当时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表现形式的宗教压迫的神秘面纱,唤起民族意识的觉醒,顺应历史潮流是有积极意义的。
历史评价
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他在文学和科学上享有盛名,在写作上独具禀赋。他的作品因其在遣词造句方面的独具匠心而广为流传,为人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