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集 (第2/2页)
签署法案
签署《1789年司法条例》(JudiciaryActof1789)也称“1789年宪法“,是一部确立了联邦法院和最高法院制度的法律。
签署《美国印第安交流法》(IndianIntercourseActs),规定内布拉斯加州的大平原区(GreatPlains)为印地安人的土地,1790年生效。
签署《暂时住所法》(ResidenceActof1790),将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作为联邦政府暂时的首都。
签署《银行法》(BankActof1791),颁发许可证给北美银行,使之成为了第一家近代的私营商业银行。
签署《1792年铸币法》(CoinageActof1792),规定了美国的硬币铸币标准。
签署《逃亡奴隶法》(FugitiveSlaveActof1793),调解宾夕法尼亚和维吉尼亚两州间为了一件绑架案而导致的法律纠纷。
签署《海军法》(NavalActof1794),创立了美国海军。
签署《1796年土地法令》,这是在自己任期的最后时刻完成的。
和平交接
华盛顿在其第二任期将满时,决意不再接受要他担任第三届总统的要求。1796年9月17日,华盛顿发表了他的著名的《告别辞》,总结了自己一生的政治经验,向他的同胞提出了明智的谆谆忠告。他呼吁全国要保持团结,珍视联邦,遵守联邦法律、服从选举结果。他反对以一个党派的意志来代替国家所代表的意志,他警告说,党争将导致国家的分裂。他告诫他的同胞们,要与一切国家自由友好和睦相处,以正直、公正的感情来对待一切国家。他坚定地指出,我们的“真正的政策是避免与国外世界的任何一部分永久结盟,只能信托暂时的结盟以应付特别紧急的情况。“华盛顿的这些告诫,后来也成为美国历代统治者在对外政策上所奉行的准则,对美国后来的政治生活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
1797年3月4日,华盛顿向他的继任者约翰·亚当斯和平移交了权力,从而在这个新国度里,创立了有条不紊地和平移交最高权力的范例,并由以后历届去职总统所信守。他选择和平地让出总统职位给约翰·亚当斯。开启了美国总统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的先例。华盛顿为未来的美国树立了许多的先例,这个总统不超过2任的先例被看作是华盛顿对美国十分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