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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荷兰科研水平在世界上排名第12位,迄今已有十几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发达国家中,荷兰是唯一与中国签订科技战略联盟协定并在科研领域开展长期平等合作的国家。
荷兰教科部把科研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包括经费支持机构、经费划拨分配机构、经费使用执行机构。荷兰将服务支撑体系(图书馆、科普活动和科技咨询)归入经费使用执行机构(第三层次)。荷兰在科技领域闪光点主要表现在农业、水利、食品、化工、电子和材料研究方面。荷兰政府对荷兰科技水平的评估报告显示,其在许多研究领域处世界前沿,并领导世界潮流;荷兰科技论文产出率高于欧洲平均水平,占世界科技论文的2.3%;论文引用率为世界第3位;荷兰的研究人员人均专利申请数为世界第二,居瑞士之后;荷兰专利申请最多的领域为电子和食品;荷兰研究水平最高的领域为化学品、电子机械、石油和食品;3/4的科技论文从大学产出,显示荷兰大学为主要新知识提供者;荷兰科技合作主要伙伴国为美国,其次为欧盟国家,中国是与荷兰双边科技合作较多的新兴市场国家。
外交关系:
外交政策
荷兰为欧盟和北约成员国。对外政策以欧洲为重点,同时强调美国在欧洲的存在是欧洲安全与稳定的重要保证。主张在加强北约的同时,西欧国家制订共同外交、安全政策以加强北约的欧洲安全支柱。荷兰是北约成员国,其主要军事力量均交由北约统一指挥。
对外关系
与中国关系
政治关系
1662年,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里收复台湾。
中荷于1954年11月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1989年,荷随同欧共体对我“制裁”,两国关系受到较大影响。1990年10月后,中荷关系逐渐改善。1997年4月,中荷关系因人权问题再次受到影响。1997年底,荷改变在涉我人权问题上的立场,中荷关系恢复。
经贸关系
从2003年起,荷已连续10年成为在欧盟的第2大贸易伙伴。自1980年以来对荷贸易一直顺差,但对荷出口70%都属转口贸易,50%以上属于加工贸易。
文化、教育、科技和军事交流
中荷签有文化合作协定(1980年),双方文化交流活跃。2005年10月,中国在荷成功举办“阿姆斯特丹中国节”。2008年11月,两国续签合作谅解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