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四章 个性化治理方案 (第1/2页)
朱简烜听着彭元瑞的介绍,首先是对大明小商人的无语。
大明本土自行流窜过来的小商人,他们这两年估计已经坑了不少自由邦的底层老农民和小工匠。
神洲本土传统是重农抑商的。
即便是崇祯朝以后,商人的地位开始提高了,但仍然没有到控制朝廷的地步。
神洲本土很多对于商人的限制传统惯例,特别是传统文化风俗上的限制,对商人的作为仍然有比较强的限制。
比如说,在官方公开的场合,绝大部分的知识分子,仍然要将金钱视为铜臭之物。
传统士族、地主、官僚之中,大部分也不以经商为荣。
商人本来正在逐步突破这些限制,他们的代言人也在民间和朝廷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他们非常幸运的遇到了朱简烜。
朱简烜直接引爆的工业革命和诸多开拓行动,让大明工商业群体的规模和力量迅速膨胀。
正常情况下,等到下一次朝局变动的时候,比如说太子正常继位的时候。
代表商人利益的官员肯定会抓住机会再次扩大影响力。
但他们也非常不幸的遇到了朱简烜。
老皇帝通过政变换太子朱简烜上台,朱简烜又通过主动引爆经济危机,启动了国家资本主义改造。
利用前世经济危机中垄断资本收割新生资本的思路。
在这个国家资本主义改造的过程中,一举兼并和灭杀了大部分迅速膨胀起来的顶级商人群体。
朱简烜收割了自己种出来的最茁壮的韭菜。
大明商人最核心的高层代言人,也倒在了继续扩大朝廷影响力的路上。
有朱简烜带着军屯卫所、王有工厂、职业官僚压制,大明的民间垄断资本基本不可能发展起来了。
大明本土只能有一个垄断资本存在,那就是大明皇室和朝廷。
但是北美的自由邦没有这些限制。
由于自由邦是真的自由,特别是中部和北方的自由邦,统治阶层本身就是商人。
他们制定的法律本来就是倾向于商人的。
大明来的商人在自由邦经营,真正摆脱了包括道德在内的大部分传统限制。
可以算是完全脱了缰的野马,逃出了神洲道德牢笼的猛兽。
再加上他们的大明人身份,肯定让自由邦底层的警察和法官很为难。
按照彭元瑞的讲述,北美自由邦的县级法官,审判了一些诈骗作恶的大明游商。
这些商人无论有没有证据证人,全都不认罪。
还非常自信的跟原告和法官辩论,大部分都让这些法官和原告无可奈何。
他们干的事情大多是名义上合法的,他们就是在钻法律的漏洞。
县的法官很难将他们治罪,就算是治罪了他们也不认。
有的直接在地方引发了混乱,有的法官干脆让当事人上诉到自由邦。
自由邦级别的法官,大多已经是美利坚王国贵族了,面对这些大明的犯罪也不好处理。
很多都要闹到中央朝廷,让王国的大臣去处理,所以彭元瑞非常熟悉。
朱简烜也听得出来,彭元瑞颇为嫌弃这些商人。
不过这些大明商人如果继续闹下去,可能会被当成威尼斯商人之类的人物。
关键是会折损大明人在北美民间的光辉形象。
如果这样考虑的话,似乎应该理所当然的禁止大明商人在自由邦经营。
但是如果不同时禁止欧洲裔商人,单纯的不允许大明人在自由邦经商,相当于主动限制大明人的公民权。
在自由邦范围内将大明人打成二等公民了。
让他们无法与欧洲裔商人竞争。
朱简烜想到这里,就转头看了一眼汉考克,北美欧洲裔商人的代表和领袖:
“既然涉及到了大明移民和欧洲裔移民的冲突,那当过大陆议会议长的汉考克阁下以为应该如何处理?”
汉考克虽然已经七年没有见过朱简烜了,但是对朱简烜的印象仍然非常的深刻。
朱简烜看过来的时候,汉考克感觉自己想法被朱简烜看透了,也再次想起了自己当初给朱简烜那个商业大帝评价。
汉考克当然希望将大明商人排除在自己的经营区域之外。
但这种事情只能让国王主动决定,而不是自己单独提出请求和建议,那很可能会起到反效果。
大明商人的事情之所以能够闹得比较大,其中未必没有汉考克等欧洲裔商人推波助澜的效果。
汉考克觉得朱简烜是不可能看不出来的。
所以朱简烜这个问题看似是在咨询意见,实际上应该是在警告自己不要搞事了。
汉考克眼珠子乱转,撇了一下周围的好几个人,发现大家都在关注着自己的态度,知道自己也是没办法不回答了:
“启禀陛下……臣以为……以为,无论是自由邦的任何人,都应该按照既有的法律来处置。
“若找到了直接的罪证,那自然要按照实际所犯罪恶来处罚。
“但是如果确实没有找到欺瞒诈骗的直接证据,那就只能依照无罪来判罚。
“只能怪自由邦法律不完善,法官水平不够高。
“任何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事情,都应该允许百姓自行经营。
“对于事后才认识到的,确实应该限制的事情,应该补上专门的限制规定。
“但法不溯及既往,只能用于处理后续之事,不能追溯以前的事情。
“按照这样的政策做事,有助于我们的法律进一步完善。”
朱简烜听到前两句,就本能的轻轻颔首。
一视同仁并且依法处置,确实是最符合人的基本朴素认知的方法。
然后听到后面就本能的摆手了。
鼓吹商人钻漏洞有助于法律完善是典型的自由派思潮了。
因为汉考克就是大商人的代表,所以他会本能的支持甚至鼓吹这样的思潮传播。
他们看似站在这些大明商人的一方,实际上只是利用支持这些底层商人,扩大自己的实际政治权力。
在朱简烜看来,北美这种事实上的海外属国,地方事务虽然可以地方自治。
但行政和法律理念不能与大明本土背道而驰。
完成国家资本主义改革之后,朱简烜未来不会放任民间商业思潮酝酿和传播。
同样也不能允许类似思潮在北美继续野蛮生长。
朱简烜自己接任美国国王的时候,是因为大明在北美没有足够多的移民,没有办法直接控制北美大陆。
所以不得不给了原有欧洲移民足够多的特权,让他们愿意欢迎自己来当他们的国王。
现在的情况开始变了,北美已经有三百多万大明移民了,而且绝大部分都以军屯卫所的形式集中管理。
军屯卫所实际上是动员组织,自己理论上可以招募五十万以上的卫所民兵。
这应该已经与欧洲裔民兵的极限数量基本相当了。
所以自己现在不需要继续迁就欧洲移民,自己可以利用大明移民干涉他们了。
当然,自己也不至于出尔反尔,不会直接强行裁撤自由邦。
而是要控制他们未来的发展方向,像用缰绳控制马匹一样,控制他们的思想、法律、政策倒向:
“一视同仁的思路是对的。
“但极端性的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极端化的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不可取的。
“那是在纵容商人钻法律的漏洞。
“所以,无论被审判对象是大明裔还是欧洲裔,如果他们在自由邦所做的事情没有违背现有的法律。
“但是,如果确实有悖于社会公序良俗,违背了大明或者欧洲移民群体内公认的道德准则,损害了其他百姓的利益的时候。
“应由美利坚朝廷派出专门的审判和监察人员,与事发地自由邦官员组成审判团。
“讨论出合适的惩戒方法,形成判例警示后人。
“虽然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小惩大诫,如果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就不宜重罚。
“但绝对不能因为没有成文法就放任不管。”
朱简烜觉得不能单独限制大明移民的权力,让其在自由邦范围内变成二等公民。
但又不能继续放任他们为所欲为,继续损害大明人的形象。
那就只能将大明的道德约束,将美利坚朝廷的管理触手,直接深入到他们活动的地方去。
让他们和自由邦商人都不能再肆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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