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龙武三十六年:北湖故事 (第1/2页)
龙武三十六年一月十七日,一个平平无奇的日子,整个北美大地,因为去年底,连续不断的大雪,使得哪怕是天气最好的西海岸,都能感受到一丝凉意,只不过因为太平洋方向而来的暖流,看起来要比到现在雪还没有化的北方地区要好很多。
“呼呼……”
寒风呼啸,北湖省大地上,还没有完全化干净的大地,此刻显的有些泥泞,踩在上面会有一种深陷的“踩屎感”,而对于那些穿着厚厚“羽绒服”的美洲野牛来说,这个天气也是食物最稀缺的时候,虽然因为雪水的浇灌,让一部分嫩叶顽强的钻出了泥土,但是因为天气的缘故,类似这样的嫩草,实际还是很少的,以至于他们不得不去吃它们原来不怎么爱吃的针叶类植物,以满足它们那让人叹息的巨大味蕾。
这个时期的野牛往往要比食物丰富的时候要团结,毕竟在这個时候,一头缺少食物的野牛独自去寻找食物,那可不是什么好事,没准就进了某些家伙的肚皮。
“嗡嗡……”
一台后面敞开,拉长的蓝色汽车,正在北湖第五十三号公路上正常行驶,只不过因为积雪的原因,速度看起来要比平时慢了很多。
“我爱你,就像灰狼爱野牛……”
“你出现在我的世界里,留下了属于我们的记忆……”
“我爱你,就像……”
蓝色的汽车内,戴着墨镜的林华哼着最近流行的“我爱你”,扶着方向盘的左手,不断的拍打,而在他的后座内,一条看起来没有什么精神的黑色牧羊犬看着外面不断闪过的风景,发出“呜呜”的声音,看起来很向往外面的自由
林华抬头看了一眼后视镜,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踩死了油门,速度从三十马,增长到了四十五马,这也是这台叫“银翼”的货车最大的马力。
要知道哪怕如今汉国的汽车工业还不怎么先进,但是最高速度也达到了六十马以上。但是像四十五马这样的速度,也只能在一些货车身上出现。
而这种类似后世“皮卡”一样的汽车,其实是汉国一家叫山岩的汽车品牌研发出来的,也可能是误打误撞,也可能是是时空的宿命,它没有变成原时空的那种面包车,更没有变成了一个缩小版的卡车,而是在家用汽车的基础上重新改进,增加拉货功能,最后得出了这么一台让整个汉国汽车市场,甚至是世界汽车市场都叹为观止的车品。
为了给这种汽车证名,山岩汽车公司,还专门给这台车注册了一个单独的类目:“家用载货型汽车。”
而这种车在外面,还有一个代号,那就是“佳运”,谐音“家运”,以至于后来在出现的这种家用载货车,哪怕取了各种各样的名字,但是老百姓见到这种车的第一句都是:“这是台佳云!!”
而这台山岩牌的佳运车又被称为“登山”,当初设计的初衷,其实就是希望它可以勇攀高峰,最后将一家人带到山巅之上。
如此淳朴的起名方式,也只有这个时期的汉国能够干出来,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此时汉国汽车在整个汽车行业当中的地位,哪怕是再孤傲的欧洲人,此时面对汉国产的汽车都只有仰望的份。
“砰!!”
“妈的,又爆胎了!!”
听到窗外传来的声响之后,林华的表情立马呆滞,随后就是招牌式的抱怨。
“妈的,这他妈是哪个王八蛋修的路,全是坑!!”
看着前方已经“战场化”的公路,林华的嘴就没有停止过吐槽。
“啪”,打开汽车后面货箱底部的铁板,露出一个圆乎乎的后背轮胎,以及几个工具,林华熟练的更换起了轮胎,之所以是熟练,那是因为他在买了这台车后,已经换了至少五个轮胎了。
而现在换的则是第六个,以至于在换轮胎的过程中他再次忍不住大骂:
“整个汉国就我们北湖的路最差,当年美国佬在的时候,估摸也没有这么差吧!!”
而就在他换轮胎的时候,对面的一台黄色的轿车呼啸而过,看都不看一眼,就好像他和他的车不存在一样。
“累死老子了!!”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感受着呼啸而来的冷风,忙的满脸通红的林华心里不知道骂了多少遍,手上却快速的干完了最后上螺丝的工作。
“哒哒哒……”,汽车重新打火,林华的右手熟练的挂上了一档,脚上的动作不断,踩住离合器和油门,慢慢抬起,汽车缓缓的动了起来。
看着窗外的风景,度过“人为地雷区”的林华再次唱起了那句:
“我爱你,就像会灰狼爱野牛……”
“我爱你,永远不变!!”
………………………………………
“粪便是湿的,还没有干,它们还没有走远……”
荒原上,一个戴着绒帽的老猎人看着一大坨带有青草气息的野牛粪便,脸上露出了兴奋的表情,对于他这样一个有合法捕猎牌照的老猎户来说,一年到头也只有很短的时间可以打猎,本来按道理春天万物复苏,这个时候最不应该来打猎,但是偏偏“林业所”就允许了,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一个什么原因,但毫无疑问,对于靠这门手艺吃饭的老莫头来说,绝对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师傅,你还没有摸,怎么知道是湿是干??”
“笨蛋,老子干了二十年,还分不清什么是湿,什么是干,是不是以后遇到看不出来,摸不出来的,还要上去尝一尝,没准还能尝出个咸淡出来!!”
老莫头看着跟在屁股后面的徒弟,气不打一处来的给了对方后脑勺一巴掌,发出“啪”的声音,让小徒弟阿州捂住了后颈,脸上露出“龇牙咧嘴”的表情。
“记住,以后遇到这种粪便,最好先躲起来观察一下四周,防止出现大型野兽,比如灰熊,美洲狮那种……”
“还有就是如果真的遇到野兽,一定要尽可能的站直,正对着它,不要怕,你要知道,在野外,大部分野生动物,实则都是害怕我们人的,毕竟人对于它们来说,实在太少见了,就像伱如果平生第一次看到狗,你也会感到害怕,但如果这个狗摇尾巴,你还会怕它吗,同样,吓唬那些野兽也要如此,你要自行,要学会威慑,要让它们知道你的强大,让它们知道,你并不是好惹的!!”
“你要知道……”
“你小子还在听吗??”
老莫头想要发怒,却见阿州看着斜对面的林子,眼睛都不眨眼一下,还没等他发怒就听:
“师傅,熊皮应该比野牛皮值钱吧??”
“你说什么??”
老莫头年纪大了,一时没有听懂对方说的话。
“师傅,你说你吃过熊掌,那玩意到底什么味道??”
看着阿州单纯的眼神,老莫头咽了咽口水,随后小声开口:
“咱们得走了!!”
“为什么师傅,一头熊,可比杀几只野牛要值钱多了??”
“咱们又不是没有家伙!!”
阿州甚至还当着自己师傅的面,抬了抬手中的大口径单发猎枪,这种猎枪是专门用来打美洲野牛的,属于特定的枪械,算是民间唯一能持有的,最大火力的武器了,在民间甚至有“清道夫”的美称,意思是说只要这把枪出手,无论是什么挡在前面,他都能够解决。
“这不是解决不解决的原因,上面下了要求,不准猎熊!!”
“抓到了,少说要蹲一年班房!!”
老莫头说起这个,脸上也是露出了无奈,别的不说,光是少了猎熊这一项收入,光是他知道的,就有不少人改了行。
毕竟对于大多数干这行的人来说,“猎熊”“猎狮”,猎这种食肉动物本身,就是他们值钱,在汉国甚至有一熊顶五狮,一狮顶三牛的笑话。
也就是说,一头成年的北美棕熊,可以换十五头大体重的北美野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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