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正国本(卌八)爵士与杀猪 (第2/2页)
换句话说,这玩意除了名义上是个所谓的“爵位”,实际上在朝廷当中完全就是“不入流”。当然,它还是有些用处,比如“许越级服色、越级门楣、越级车驾,并准自建牌坊一处,三品以下见官不拜。”
越级服色,那是因为太祖皇帝对各种不同身份的人可以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有明文规定,而且十分严格。
比如说,洪武元年二月,朱元璋就下诏“悉命复衣冠如唐”,同时规定:士民皆束发于顶,官则乌纱帽、圆领袍束带,黑靴;士庶则服四带巾、杂色盘领衣,不得用玄、黄;乐工冠青字顶巾,系红、绿帛带;士庶妻首饰许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镯用银,服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稠绢……等等。
到了洪武五年又下令:民间妇人礼服惟紫施,不用金绣,袍衫止紫、绿、桃红及诸浅淡颜色,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带用兰绢布。
而为了贯彻执行此制度,朱元璋又制定了《大明律》中“服舍违式”的条例,对服饰僭越的行为进行严惩。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是本书很早之前就说过的,即大明朝的服饰规矩和其他许多制度一样,在建国二百余年之后早就废弛得差不多了。
这么说吧,你除非弄一身龙袍招摇过市,或者把蟒袍、麒麟服、斗牛服、飞鱼服这种赐服乱穿,否则单单只是衣服的色料违制(注:明黄除外),一般是没人会找你麻烦的——哪怕你服朱,也就是穿大红色,通常也不打紧。
不过,这并不代表高务实给出的这个“越级服色”就没有吸引力了,因为道理很简单,违制不究与并不违制,那终究还是很有区别的。更何况除了服色之外,高务实还给出门楣、车驾等一干可以越级的特权。
这就很厉害了,相当于事实上让一个人完成了“阶级跃迁”。就拿“门楣”举例,这里的所谓“门楣”其实说的是家里的建筑形制。
大明朝一开始的规定是:一二品官厅堂五间九架,下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庶民庐舍不逾三间五架,禁用斗栱、彩色。
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六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正门一间三架;庶民正厅不得超过三间五架。洪武三十年重申:房屋可以多至一、二十所,但间、架不容增加。到了正统十二年,朝廷稍作变通,改为架数可以加多,但间数仍不能改变。
可能有人不太清楚什么叫“间、架”,这里略微解释一下。梁与梁之间叫“间”,桁与桁之间叫“架”。间,是建筑平面上的衡量单位;架,是建筑物上的衡量单位。
总之简单的说就是,看一户人家的社会地位其实很简单,你去他家门外找个高处往他家正厅瞄上一眼就行了。
比如高务实的南宁侯府的正厅,间架结构就是五间九架——你哪怕不看他家大门口的牌匾,光看正厅间架就知道这宅府的主人至少是个朝廷二品大员。[注:日新楼是皇帝特许的规制,而且不是他府上的正厅。]
那么按照高务实这里给出的“越级”,那就意味着即便你家只是庶民身份,但凡获封“爵士”,那么你家的正厅就可以从三间五架升格为三间七架。在礼法制度深入人心的大明朝,这可是大大的恩典啊!
不过,不出高务实所料,他这话一抛出来,立刻就引起了极大的争议,而且明显是赞成的少,反对的多。
这倒也不奇怪,完全在高务实的预料之中。道理很明显嘛,老子十年寒窗好不容易得来的社会地位,凭什么你们一群铜臭之辈花点银子就能和老子平起平坐了?
高务实倒是不慌不忙,微笑着看众人争论。
此时陈于陛也有些坐立不安,再次侧身附耳过来,小声问道:“日新,这一策略想要施行,我看恐怕不易,甚至可能要被人弹劾,说你这是‘轻贱朝廷名器’!你不会真想如此吧?”
“莫急,莫急。”高务实安慰了陈于陛一句,然后也不等他再说什么,忽然拍了拍手,让众人安静下来,然后说道:“于灾难之间捐献十万两纹银,由当地主官上报朝廷之后,朝廷则委该省巡按亲自审核,认定该人此前确系奉公守法之良善者,即可获赐爵士身份。”
多少?十万两?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
不是,您高阁老家里也不是开屠宰场的啊,怎地杀猪这活儿干得如此娴熟?
您老是不是家里钱多为患已经不知道银子的价值了啊?十万两,您老知道十万两是个啥概念么?
即便是在京师,一口猪的均价也就一两半纹银。十万两银子啊,那可是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六头猪!您这一刀下去能杀六万多头猪呢!天底下还有这种好买卖?您老倒是肯卖,可是有人肯买吗?
见众人全都呆呆愣愣不言不语,高务实笑得更和蔼了,继续道:“爵士嘛,贵一点……不是,要求高一点也是情理之中,后面两级自然等而下之——某府贤士,三万两;某县良绅,一万两。”
好一个等而下之,好一个等而下之啊!贤士等于两万头猪,良绅等于六千六百头猪……咱们大明朝的名器现在改用多少头猪来论了是吧?
几乎所有人都开始陷入恍惚,以至于后来高务实继续说起的灾情管控和救济办法他们都没听进去。什么减免赋税徭役、成立救灾机构、建立义仓制度等等,大家基本上都是左耳进右耳出。
众人只觉得自己两只耳朵都在嗡嗡直响,满脑子都是漫山遍野的猪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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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总觉得不能欠更,虽然眯过去了两个多小时,但睡也没睡踏实,干脆洗了把冷水脸愣是码完了这章。现在安心了,睡个回笼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