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郎君……你好像个大反派啊! (第1/2页)
没错。
赵时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让合谐报刊融入皇氏邸报,皇氏邸报是他的产业,但是,他的产业不可能只有一家皇氏邸报,甚至,单单传媒行业,赵时也没想过让皇氏邸报一家独大,
它需要对手,
世人也需要不同的声音,只有在不同的声音里面传达同样的意思,才能让世人对此深信不疑……
赵时……像极了一个反派。
朱云狠狠一颤,
真的,
他直到此时此刻,他才真正的对面前这个可能只有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产生了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畏惧,这是……人类能想到的?就在他们还在琢磨如何把报纸当做饭菜,做好,做香卖出去的时候,隔壁小赵餐馆却是已经推出了快餐定制……
这是什么?
这是……降维打击啊!
朱云一时间,竟然有些庆幸,庆幸自己尚有几分聪明,没有像那些普通人一样,不甘心那一时一池的得失,继而选择不撞南墙不回头,这是……真的会撞死的……
“呼”
“殿下,真乃神人也。”
甚至,
莫说朱云了,就连二娘,二娘其实对于一切与厨艺无关的事情,哪怕如今渐渐恢复了一些,也是兴致缺缺,但是,这次,她却如同朱云一样,莫名感觉到了一阵颤栗,然后再看赵时背影,也觉得赵时这个往日间熟悉的不得了的人,好像也开始看不透……且……无与伦比的……恐怖了起来。
没有应和,
赵时面色平静的补充道:“所以,这合谐报刊还属于你,只是利润我要拿走七成,且,遇到重大信息传递,你必须听我的,除此之外,你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甚至,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帮助。”
帮助?
什么帮助?
朱云倏然抬头看向了赵时:“莫非,殿下还有……”“咕咚”哪怕朱云今日已经被赵时震的有些灵魂麻痹了,他想到这个可能性,还是有些唇齿发干,频繁吞咽唾沫……这不可能……但是……
“是的!”
赵时这段时间自己也在收集石雕,他自己收集的石雕也不是毫无收获,最起码……四大名著他……凑齐了。
“红楼梦?”
当赵时从怀中拿出来那本书,当那本书递到朱云的手中,当朱云只打开一页,看了那么几眼之后,朱云便一把将红楼梦好似要塞进胸腔一样的抱紧了,甚至……这一刻,他起了抛弃一切,只将此书据为己有的冲动,然后才……
“呼”
缓缓的呼出一口浊气,再看赵时时,朱云的目光里已经几乎没有了一丝一毫的不甘,有的……只是敬服:“殿下之才华,真乃滴仙落凡尘,众亿兆读书人,无一人可及也。”
“别夸了。”赵时无趣的摆摆手:“看扉页。”
扉页?
朱云疑惑的看向扉页,就见扉页清晰无比的写着:“红楼梦……曹雪芹著。”所……所以呢?朱云愈发疑惑的看向赵时,就见赵时平静道:“是啊!曹雪芹写的,关我赵时什么事?”
嘎吱
朱云恨不能把书拍赵时脑门上,如果不会死的话,你怎么能做到这么理所应当的把自己的笔名跟自己切割的这么清晰?真以为我们都是傻子?真以为我们都不知道,不论这曹雪芹,还是那罗贯中,施耐庵,还是吴承恩都是你?
罢了。
朱云无奈的摇摇头,抱紧了怀中的《红楼梦》道:“殿下,真的愿意将此书交给老臣?”
当然!
毕竟,如果什么都不付出,赵时怎么好意思要人家的八万亩良田还有七成的收益,当然,即使如此,随着媒体的泛滥,朱云也依旧能获得远超现在的财富,只是……不同于现在,那时候,朱云即使握有天下十分之一的财富,他也不过是赵时的……一部分……
“是的!”
赵时起身打发走了朱云,朱云简直是恨不能将《红楼梦》当作一生无子,好不容易有了儿子的儿子一样,小心翼翼的捧在怀里,抱得紧了怕皱,抱的松了怕掉的从后门溜走。
赵时没急着离开,而是品着一杯茶幽幽的看了一会楼下的汴河,汴河上,大船,有小船,有运输粮食的船,有刚刚入睡的画舫,画舫?赵时微微有些感叹,他的穿越与众不同,最起码,作为穿越中最常出现的青楼,画舫,花魁,行首,他却是连见面相识的机会都没有。
多可惜啊!
“结账。”
赵时缓缓起身,扔下了五两银子,便带着二娘出了楼,往下走,走到二楼,那名络腮胡子书生已经歇到了一旁,不过,他虽然歇着,另外却又有书生操持着差不多的话术吹嘘道:“殿下不是官家亲生?怎么可能?你们知道那日百官面前,滴血认亲,殿下金龙滔天的事情吗?”
不好意思的撇撇头,
赵时路过了那络腮胡子书生的桌子,那络腮胡子书生虽然大马金刀的坐着,却依旧莫名全身紧绷了一下,低声道:“殿下。”
“不必理会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