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重生 (第2/2页)
延安府同知闫文龙现身了。
常文平骂退了守门的衙役兵丁,赶快把闫大人请进去,免不得又是一通洗漱沐浴——更衣则比较麻烦,常知县只带了一身替换的衣服,已经给莫翰韬穿了。正要把自己身上穿的脱下来,被闫大人止住了:“老夫不要!老夫之所以忍辱负重,就是要留此有用之身杀贼报国!老夫要穿着这身衣服去杀贼,让他们知道自己有眼无珠、老夫这叫知耻近乎勇……”
大家都知道闫大人这通歇斯底里的嚷嚷是给自己遮脸儿,可现在就属他级别高,谁也不会傻到去当场揭穿,纷纷夸赞其大智大勇,深谙小不忍则乱大谋之道。众人七嘴八舌地一说,闫大人自己都信了,更是坚决不穿常文平的官服。不过,他那身不知哪里淘换来的破衣服穿了这许久,脏兮兮破烂烂就不消说了,里面的虱子跳蚤横行无忌,肯定不能再穿回去,于是,换了身青衣小帽的打扮。
几位大人嘴上喊着杀贼报国震天响,但除了常文平,其他人心里都不清楚:贼人看起来确是走了,然而,走了多远可不好说、而且,会不会再杀回来更不好说!因此,都是只喊狠话不动身,彼此配合得很默契。
“这些天究竟怎么过来的”是常知县绕不过去的问题。不过,他和罗咏昊早就想好了对策:巡夜突发头痛,回客栈刚躺下贼人便攻了进来。客栈里还有个代写文书的老先生,跑出去被贼人当头一刀杀了,于是自己拿了老先生的布幌子冒充。一个姓关的贼头目要自己做师爷,假意答应。没想到这厮竟是匪首关盛云的亲弟弟!过了阵子,听贼人们议论说要去攻打甘泉,半夜趁其酒醉不备一棍子敲碎了脑壳,偷了他的马驰回安塞,集合丁壮返身杀回……这番英雄事迹把众官员听得目瞪口呆,也有心里不太相信常太爷有胆子杀人的——杀的还是匪首的亲弟弟!但常太爷貌似突然想起来,轻飘飘的交代一句:去后院某屋看看那贼尸还在不在。片刻间衙役回报,屋里没什么尸身,但院子里有个新土堆很是显眼。众人掘开一看,厚厚的棺木里确是一具锦衣尸身,面孔被砸得整个塌陷下去一塌糊涂!
这下常太爷可牛大了!
比起莫翰韬的坚贞不屈、闫文龙的卧薪尝胆,常知县亲手格毙匪首之一的壮举可谓惊天地泣鬼神,必须要直达天听啊!延安府出了这么一位大明官员的楷模大英雄,所有官员的前途都保住了!嗯,玩忽懈怠的污水都往于胜良身上泼好了。
官兵马队的游击不顾各位大人各种理由的拦阻,率众“衔尾追击”贼寇去了。这下,各位文官有点糊涂了:虽然这厮直接隶属都司府,但我大明祖制以文御武,一个破游击不应该有这么大胆子直接驳文官的面子吧?而且——统共百来号人马,要追剿两三万贼人,这家伙脑子是进水了么?
话说回来——既然这么好胆,你&他&妈早干嘛去了?
还是常文平,一语点醒梦中人:“各位大人,既然有都司府的官军在追击残贼,卑职以为,各位大人为圣上守土有责,收复州县似也属当务之急吧?”
闫文龙莫翰韬们不禁恍然大悟:对啊!常知县有手刃贼酋的大功垫底了,自己虽然“坚贞不屈”,但那是分内之事,咱还得立功啊!既然常大人——过不多久肯定不会是七品知县啦,还是先尊称大人吧——言之凿凿地说贼人去了甘泉,“收复”延长延川两县的“功劳”就摆在那里,不去拿过来岂不是跟那个游击一样脑子进了水!
常大人真够意思。慨然表示自己的一百五十人全让各位大人带上去收复失地。话虽这么说,总不能让常大人自己光杆司令(两个字分开读——“司”“令”,这是这个词的本意)延安府城吧?好说歹说,常大人留了二十个维持秩序,余人一分为二,又在城里凑了些人,闫文龙莫翰韬等各领了百来人的队伍。
扯了好多五颜六色的布匹,大人们各显神通,粗笔浓墨写了“讨贼”、“荡寇”、“靖逆”、“剿匪”、“保境安民”等龙飞凤舞饱含赤诚的大字,用竹竿木棍挑了便是花花绿绿的旗帜。热热闹闹地出了府城。沿途的流民百姓可算开了眼:前面是锣鼓开道,后面旌旗招展。大人们按照级别该坐轿的坐轿(关盛云把官轿都拆了烧了火,民间的二人抬小轿子要了也没用,都没动)、该骑马骑驴的坐门板(驴马都被关盛云们收走了),两队人马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直奔两县,为圣天子浴血奋战收复失土而去!
田埂上看热闹的观众里有个五六岁的小娃,天真地问到:“爹,这些是啥人哩?”
他爹兴奋地搓着手回答:“官军去杀贼咧。”
小娃瞪着眼睛看了半天,再问到:“官军杀贼,举这多旗子做啥,咋没见有几人拿刀拿枪哩?”
当爹的一愣,继而啪的一声脆响,娃被扇了个耳光。爹训斥道:“恁混账,瞎说啥子!小心被当贼娃子捉了去!”
小娃捂着脸嚎啕大哭。
但哭声随即淹没在喧天的锣鼓声里,无人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