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路漫漫其修远兮 (第2/2页)
“.!”
学生们沉默以对。
“有没有?”
张斐又再问道。
富弼突然答道:“没有!”
张斐立刻问道:“为何?”
富弼回答道:“因为大多数儒家之法都不是法令,而是礼。”
“正确。”
张斐点了下头,想不到这老头思维比年轻人还敏捷一些,又看向那群不争气的学生,道:“你们一定要记住一点,法家之法是完全取代了法制之法,因为法家之法中每一条法令都是具有强制性,强迫性,这恰恰又是法制之法的特点,故此二者关系是取代。
而儒家之法在大多数时候,是教化,而不具有强迫性的,世上许多道德败坏之人,虽然受到排挤和鄙视,但不会受到刑罚的惩罚。法制之法还是在发挥着一些作用,维护着个人正当权益。
二者相比,显然是儒家之法要更为高明,因为儒家之法是要更接近法制之法的,德与法也是有许多共通之处的。”
这一番话下来,每个人都是茅塞顿开。
儒法之争,已经长达千年。
虽然如今儒家强势,但到底文无第一,从学术层面来说,并未争出一个结果来。
其中一个原因,就没有一个标准。
如今张斐将法制之法放在中间,作为标准,这一对比,就知道儒家之法肯定是要高于法家之法的。
儒家的胜利是必然的。
上官均就道:“这不是挺好得吗?”
“是好啊!”
张斐道:“我也从未说儒家之法不好,目前来看,儒家之法其实就是最优解,是你们认为我是在说儒家之法不好。”
“.!”
一干士大夫抚须面面相觑。
方才他们很激动,是因为张斐强调法制之法胜于儒家之法,是二法之争,他们当然急,如今张斐将法制之法作为一个标准,就不存在高低之分。
但是好像又存在高低之分。
纠结啊!
赵顼突然开口道:“但儒家之法到底还只是接近法制之法,并未做到法制之法。”
“是的。”
张斐点点头。
赵顼又问道:“既然有更好的治理方法,为何不去做?”
司马光和许遵不由得哆嗦了一下。
这个问题要命啊!
皇帝这么问,不代表他是这么想的。
你小子可千万别乱说啊!
其实答案他们都知道,可从未有人敢触碰这条底线。
但话说回来,宋朝已经是相当不错,到底还有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思想。
甭管是士大夫是好是坏,怎么也比一个人说了算好。
“原因就出在它身上。”
张斐指着木板最下方道。
赵顼凝目看去,惊讶道:“法制之法。”
众人也是一愣,它不是标准吗?怎么问题会出在它身上。
“不错!”张斐点点头,突然反问道:“小民斗胆问官家一句,是先有国,才有家,还是先有家,才有国?”
“.!”
赵顼一怔,又沉眉思索半响,始终未有答案,不禁又看向周边一群大臣,可人人都是沉吟不语,躲避他的目光,于是他又向张斐问道:“你以为是先有国,还是先有家?”
张斐道:“我认为如果有先后之分,那这个问题就好解决了,但问题就是二者是并存关系,分不出先后的。
而我之前就说了,不管是法家之法,还是儒家之法,都是君主大臣治理国家的方法,为的是国家利益,也代表着君主利益,而法制之法是在捍卫个人正当权益,为得是个人利益。
二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同时又存在着根本性的矛盾,这一点在税收上面体现的非常明显。
税收多少,就直接体现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时候税收少了,国家亡了,但有时候,税收多了,国家也亡了。”
这一说到税收,大家都是豁然开朗,瞬间明白过来。
原来是这么回事。
张斐又继续言道:“如今是儒家之法占主导,法制之法辅之,一旦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之争,问题就都集中在君主与大臣身上,讨论谁给谁让步。
遇到明君,就能处理好这问题,国家也必然强盛,可一旦遇到昏君,那就彻底完了。唐玄宗就是最典型的代表。
如果法制之法占主导,那么就可以死守这条底线,遇到明君,可以一飞冲天,但即便遇到昏君,也不会立刻就国破家亡,可以留有很大的回旋余地。”
赵顼不禁道:“如此比较,显然法制之法更优。”
张斐点点头道:“理论上这么说是没错的,但是儒家之法可以对法制之法进行让步,君主可以轻徭薄赋,很轻松就能解决一些问题。但法制之法是很难向儒家之法让步的,因为法制之法是捍卫个人权益的共识,不是某个人说了算。
一旦国家受到威胁,可没有一个人愿意多交一文钱税,那该怎么办?最终可能就是玉石俱焚,国破家亡。”
赵顼又困惑了,“如此说来,根本就做不到这法制之法。”
“能,但是很难。”张斐道:“其实在我朝之前,几乎是看不到任何希望的,但是我朝是有可能实现的。”
赵顼忙问道:“此话怎讲?”
张斐道:“就是我朝的祖宗之法,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只要法制之法能够达到祖宗之法的要求,基本上就可以实现。”
大家腰板情不自禁地微微一直,冒出那么一丝丝骄傲。
赵顼也惊讶道:“是吗?”
祖宗之法不是维护皇权的吗?
张斐点点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这可是一条很高的标准,因为其中有一个预防思想,就是说任何事情,你都得先考虑周全。那么应用到法制之法上面,就得设想到,当遇到什么困难,可以启动什么条例,去做出特殊应对,包括,遇到什么新得问题,可以启动什么条例,去增添条例。
儒家之法是遇到问题后,再去想办法解决,而法制之法,是要在之前就要考虑清楚这些问题,对于每一条法律都要求的非常高。
如今的法制之法,是完全解决不了这些问题的,如果现在就让法制之法占主导,肯定完了,因为这需要很多天才去不断地完善,当然。”
张斐目光扫过学生们的脸,“我指得可不是这些自以为是,却又十分愚蠢的家伙。但不管怎么说,这就是我们学习律学的原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