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一章 巡察御史 (第1/2页)
大楚帝国再一次掀起吏治大整顿,这让帝国官场也是迎来了急剧的动荡,各官方报纸上也陆续报道一些贪官落马的消息,以至于民众们都察觉到了,这段时间的贪官落马的数量比平常时候多了许多。
而这只是开始……大楚帝国的吏治大整顿,从来都不仅仅是单纯的杀一批,抓一批贪官……对贪官的司法处理其实只是最表层的。
其实更多的还是针对整个官场风气,尤其是贪腐风气的整顿。
那些被司法处理的官员,更多的作用其实是被杀鸡儆猴的那只鸡……通过他们的人头来进行威慑,让广大官员们别那么嚣张,都老实点……
但是如果只是单纯的搞司法处理,那么作用也不是特别大,因为吏治整顿,整顿的是吏治,而不仅仅是官员贪腐。
因此伴随司法行动一起展开的,还有吏务部主导的大整顿。
吏务部会对大量没被司法处理,但是有劣迹的官员进行各种处理,包括调任闲职,降级,提前致仕,乃至开除所有公职等等。
而这些被吏务部内部处理的官员相对于被司法处理的官员而言,数量要庞大的多。
吏务部和督察院双重行动,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很多地方的原本稳固的政治生态被打破,大量人离开权力中心,又有一批人走上了权力中心。
这里得说一说为什么罗志学间隔几年就搞一次吏治大整顿,并没有引起官员们的普遍反对和抵抗!
因为吏治大整顿,必然会处理一大批人,空出一大批位置……新的空位置意味着更多的晋升可能。
很多野心勃勃的官员就等着这种吏治大整顿时期,然后迅速出手打压对手,甚至把敌对上级给拉下马,进而自己上位。
你不把同僚,上级拉下马,哪有空位置给你升官啊……一个萝卜一个坑啊!
所以大楚帝国的吏治大整顿,对于官员而言既是风险,也是机会!
对于很多帝国中高级官员而言,吏治大整顿就是一场战争,不是自己和督察院,吏务部之间的对抗战争,而是和政治对手之间的战争。
这一场战争里,要么把政治对手送进去,要么被政治对手送进去……
至于谁胜谁负,这就要看各自的手段了,反正督察院和上级吏务机构,人家不管那么多,他们都是带着任务来的,必须凑够人头。
要么是你的人头,要么是你对手的人头,你们自己看着办。
所以吏治大整顿,其实不存在什么好官、贪官之分,只有胜利者和失败者之分!
这也是罗志学故意为之……寻常人搞吏治大整顿,那可能是皇帝和臣子们之间的战斗,但是罗志学不是……罗志学搞的吏治大整顿,其实和他所有的施政手段都差不多,他永远只当一个高高在上的仲裁者,从不亲自上场打擂台。
然后看着手底下的官员们相互争斗,等臣子分出胜负后,给予胜利的臣子奖赏,比如升官发财,同时给予失败者惩罚,免职下狱乃至被枪毙……
至于谁胜谁负,其实罗志学不是很关心,他关心的是失败者的数量必须足够,同时份量也要足够重,这样外头看戏的民众才能乐呵!
吏治大整顿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民众隔几年乐呵一次,顺带警告一番那些官员都给朕收敛一点,聪明一点,贪就贪,但是别贪的那么傻……
所以必须得杀一批官员,不然民众都懒得看这一场大戏。
至于被杀的官员具体是谁,罗志学不做具体干涉,让那些官员们自己斗去。
乃至到最后,哪怕是负责吏治整顿的那几个高官,除了参务大臣这个级别外,其他人乃至协办大臣序列的也不是不可以拉出来枪毙了,好让民众们会心一笑。
毕竟这一场吏治大整顿,也可以说是罗志学安排的一场角斗场,徐龙泽带着一片人,和其他派系的高级官员们进行角斗。
甭管谁赢谁输,罗志学都能得到他想要的:一批高官的人头!
不管如何,罗志学永远都是那个赢家!
这就是身为统治者的特殊优势。
当你知道了罗志学搞吏治大整顿的深层次目的只是为了杀一批贪官,对其他官员形成威慑,同时让民众乐呵乐呵,释放内部压力后。
那么你对大楚帝国的一系列吏治行动就能够非常好的了解了。
对督察院派出去的巡察御史的一系列看似很奇怪的举动也就能够理解了。
承顺四十五年十月,大督察院派出的南洋巡察御史组乘坐轮船抵达马六甲省府新加坡。
巡察御史的到来,让当地的官员们一个个如临大敌……没办法,混官场的,谁还没几个对手啊……万一对手拿出证据举报上去,那可就分分钟完蛋了,这能不怕嘛!
所以,虽然来的巡察御史组,带头的组长也不过是个从三品的佥都御史,但是马六甲省这边却是连巡抚大人都亲自到码头迎接,给足了巡察御史组面子。
这不给不行啊……别看带队的只是个从三品的佥都御史,但是这些巡察御史组的组长可都挂着一个很特殊的名头,那就是:奉旨巡察某某省吏治事。
用直白一点的话来说就是,这是钦差……
他们有权限对巡察省份里的正三品以下的所有文官进行调查,指示巡警执法机构进行逮捕,然后提起公诉。
换而言之,除了巡抚和布政使不能处理,其他所有官员他们都能直接处理,而这也不意味着巡抚和布政使就能高枕无忧……因为贪腐这种事情,往往抓一个就能带出一大串,这巡抚和布政使手底下也会有心腹嫡系啊,这心腹嫡系如果被逮了,他这个巡抚或布政使差不多也就当到头了。
其实大楚帝国里的御史们,哪怕不是钦差,普通御史的权限也非常大,尤其是针对官员上。
地方上,哪怕是一个普通御史,他都有独立的权限对该辖区内的所有文官,甚至是高出他好几个品级的官员进行调查。
而地方上的官员往往无法抵抗……这是因为大楚帝国里的督察院体系,是和地方行政体系完全分开的,其人事,经费等全都是独立于地方行政结构。
换句话说,御史们不归地方官员们管理……只接受上级督察院的管理。
和司法单位里的巡警,接受地方和单位上级双重管理是不一样的。
大楚帝国的地方行政机构里,是有多套相互独立,互不统属的机构,分别是巡抚衙门,知府衙门,知县衙门这些地方行政机构。
但是除了这套传统意义上的地方行政机构外,还有三套独立,互不统属的机构。
那就是税务机构、督查机构以及审判机构。
税收的事,全部归属税务机构管理,地方行政机构是没有任何插手的余地的……包括税务执法权。
而监狱,司法管理,公诉,监察百官则是督察院的业务范围。
审判机构更单纯,只是对案件进行审判,并对模糊不清的法律作出解释。
地方行政和这三套机构,是相互独立的,谁也管不了谁。
这也造就了税务和督查、审判三大机构的高度独立性,甚至可以说,哪怕是地方上的巡抚,也没有权限对一个刚入职的从九品督察院科员发布任何命令……督察院人事就不归地方行政机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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