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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家奴崽子

第二百四十九章 家奴崽子 (第1/2页)

五月的康区,属于白利王顿月多吉的战争已经结束了。
  
  但囊谦地方仍旧笼罩在血腥杀戮的阴影里,双方阵亡士兵的叔伯兄弟,正在这片土地上报复仇杀,俗称打冤家。
  
  通天河的南北两岸,步骑数百余分散为数个小队,都是从白利地方过来打冤家的队伍。
  
  巴桑低垂着脑袋拾了柴火,在帐外摆下陶土炉子,在看不出颜色的羊皮袄子上擦净了手,用小刀把猎到的鹿肉切好,放在炉边炙烤。
  
  趁没有人注意到他,他偷偷舔了刀子上的生肉末。
  
  真好吃,是甜的。
  
  巴桑生在一座大庄园里,这个名字的意思是生在第五天。
  
  他的父母都是朗生,所以他也是朗生,按照汉地的说法,就是家奴崽子。
  
  巴桑身后的羊皮帐子传出古怪的声音,他知道,那是多吉少爷正和梅朵睡觉。
  
  梅朵也是朗生,不过比巴桑好得多,从小侍奉贵族夫人,吃干净的东西、穿干净的衣裳,所以干净漂亮。
  
  出来打冤家,原本不该带着女人,但最近多吉少爷和梅朵睡觉的次数变多了,可能是因为老爷说,打算把梅朵配给自己。
  
  那天巴桑和往常一样,在楼梯下蜷着睡觉,木梯被人踩出吱呀呀的声响,巴桑听得出来,那是老爷的脚步,总是沉重有力,赶忙爬出去跪在一旁。
  
  就听见老爷对夫人说:“就把梅朵配给巴桑吧,虽然是个哑巴,但身骨壮实,将来能生几个有力气的小朗生干活。”
  
  后来很久,巴桑做事都很卖力。
  
  这种事谁说得准呢?给朗生配婚,就像给小羊羔子配个种,老爷也许记得,也许忘了,不重要。
  
  但巴桑真的很想跟梅朵配上种,也许他也能从庄园搬出去,租种一片土地,从家养的崽子变成外面的差巴。
  
  帐子里传出穿衣裳的声音,多吉少爷快出来了。
  
  巴桑用刀子给鹿肉翻了面,退到一边坐下。
  
  冷风呼呼的吹,他从袒肩羊皮袄子里摸出冻硬的糌粑,握在手里暖着。
  
  多吉少爷出来了,远远地看着他笑了一下,从陶土炉子上倒了杯奶茶,嗅着烤鹿肉的味道,露出满意神情。
  
  远处,几个打冤家队伍的首领正牵着马朝这边走来,巴桑低着头,眼睛向上瞟着,偷偷观察那些贵族少爷。
  
  人们脸上的表情很苦恼。
  
  巴桑听他们对少爷说:“多吉,听说了么,囊谦那个尕马和尚,从北边找来许多蒙古人。”
  
  “青海的穷鬼?”
  
  多吉少爷的话让几个贵族发出大笑,有人说:“好像这些蒙古人是个被汉人将军找来的,那些人不是穷鬼。”
  
  “汉人就会这套。”
  
  多吉不屑道:“他们自己在安多待不住,就找些别人来捣乱,像皇帝用南边的木天王一个样。”
  
  多吉口中的木天王,是云南丽江土司木懿。
  
  丽江土司的封地在云贵与青藏之间,朱元璋册封是希望其世世代代以武力为朝廷固守门庭。
  
  因此整个明代,在朝廷的纵容之下,云南的丽江木氏土司都在凶猛扩张,如今已占领整个康南,将其北部边境推进至理塘、巴托、芒康一带。
  
  成为白利王南边的邻居。
  
  不过如今对白利王顿月多吉来说,南方的木天王是最得力的帮手,他们和藏巴汗一起结为反黄教同盟。
  
  没过多久,打冤家的队伍再次启程。
  
  少爷带着巴桑与一群武装奴隶,沿通天河向西北走过一条河流,翻过两座山岗,终于发现了一座庄园。
  
  庄园是个好听的说法,其实就是一座村庄,村里有个地主大院,百十户人家有八十多户都是地主大院的奴隶,这就是个庄园了。
  
  打冤家的队伍分散开来,在庄园各处杀人放火,对他们来说,这次行动只是名义上的打冤家,实际上只是贵族少爷们的娱乐活动而已。
  
  没人是他们的冤家,真要说的话,可能队伍里有几个武装奴隶的兄弟死在春天的战斗中,但这和贵族们毫无关系。
  
  “巴桑,射死她!”
  
  庄园主的夫人被绑在树上,多吉少爷挥舞着奇怪的鞭子高喊着:“射死她!”
  
  那只鞭子的鞭杆很粗,黑乎乎的。
  
  巴桑认识那只鞭子,是他母亲的手臂。
  
  那年巴桑的母亲死了,巫师要做法事,正好取了他母亲的脑袋和胳膊,还有另一个家奴的肠子。
  
  多吉少爷从小就是个善良的人,认为巴桑需要有个念想,冒险在法事中偷回了连着左手的小臂。
  
  可惜这件事被老爷发现,后来那只手臂被烘干,把皮质的鞭子缠在一起,做成了马鞭。
  
  多吉少爷总说:巴桑,等我成了老爷,就把这只鞭子赐给你。
  
  贵族少爷们在旁边起哄,家奴崽子们在旁边抢夺庄园里的酥油茶吃个痛快,只有那位夫人不停哭喊。
  
  她不知道,已经投降白利王的丈夫怎么会被杀死,更不知道为何自己会被杀死。
  
  巴桑也不知道。
  
  但少爷下令了,他就要这样做。
  
  少爷说射死,那就得射死,留一口气都不行。
  
  他其实不是哑巴。
  
  过去巴桑认识一个很聪明的家奴崽子,总会站在老爷的角度上思考问题,老爷给他的命令是一,他认为老爷想达成的效果是二,所以他做了三。
  
  庄园里的朗生们都以为他会凭这份聪明,被送进寺庙、或者成为新的管家。
  
  但后来那个很聪明的家奴崽子变成了很多东西。
  
  他不但是一张很聪明的好皮子,还是个很聪明的人头碗,而是还是好多个聪明的指骨念珠,最重要的是,他还变成了一支很聪明的胫骨号角。
  
  每当庄园发生战争,聪明崽子的腿骨就会被吹响。
  
  聪明的骨头有更强大的法力。
  
  从那以后,巴桑没有在主人面前说过话,主人怎么下令,他就怎么做事,从来不问为什么,也从来不问怎么了。
  
  巴桑依然低着头,握弓箭拉满了。
  
  他们从小就不被允许抬起头,除了那些侍奉老爷夫人、需要照顾客人的朗生,其他奴隶都像巴桑一样。
  
  在没人的黑夜里,巴桑曾想抬起头,但抬头很累,他的脖子已经抬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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