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七章 当年小院! (第2/2页)
“是!”在徐兆杰的命令下,一个仿佛铁塔般的汉子旋即阔步走进了房间中,见到徐兆杰他原本想要立刻禀告些什么。
然而当他的目光看到一旁的项增后,已经到嘴的话却是又咽了回去,看向项增的目光也是变的欲言又止。
见他这个样子项增哪里还不明白这位千虎卫的指挥佥事是什么意思,选即便是冲着徐兆杰拱了拱手便是要告辞离开。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徐兆杰却是开口道:“项先生请留步!”说完徐兆杰便是朝着刘书新吩咐道:“项先生是本侯爷信得过之人,你有什么话可以直说,无须有任何的忌讳和隐瞒·························”刘书新闻言又是看了一眼,神情依旧无比平静的项增低声说道:“禀告侯爷,据潭州城中的探子回报,敌军已经上钩了!”听到刘书新这么说,徐兆杰顿时大喜过望快步来到沙盘旁,看着沙盘上的坐标神情中尽是志在必得的心念!
刚刚徐兆杰虽然跟杨振蔡强二人说,驻守在安庆的奉武军第四军是一群乌合之众实力不堪一击!
但那不过是给杨振蔡强增加一些信念而已,徐兆杰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当初跟奉武军在冀豫交战的时候,原本他一切都准备妥当,想要跟奉武军继续耗下去!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张勐率领第四军如同神兵天降一般攻下了安庆,截断了他的退路,逼的他不得不壮士断腕,弃车保帅,只带着一些亲卫十分狼狈的逃回了淮南。
这件事情可以说是徐兆杰心中永远的痛,虽然徐兆杰已经刻意不让自己回想这件事情,但是往事却依旧历历在目,以至于有时候徐兆杰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会想起曾经的狼狈不堪因此徐兆杰嘴上虽然说的很不屑,但是心中对于张勐和第四军还是有一些忌惮的································尽管徐兆杰在安庆周边派出了他镇南军的大部分主力,做出了一副要反攻安庆的样子,但是那不过是迷惑奉武军的把戏而已!
第四军在安庆兵精粮足,又有城池之利,因此尽管情感上很想要夺回自己的起家之地安庆,但是徐兆杰在心中也是明白,反攻安庆的时机还没有到!
而正所谓柿子要挑软的捏,徐兆杰的目标一开始就是荆楚!徐兆杰他已经调查清楚了,荆楚军虽然现在改名了叫做奉武军第五军,但是奉武军向荆楚军投放的资源十分有限,甚至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对荆楚军战斗力没有多少提高!
这也导致荆楚军虽然改名了叫做奉武军第五军,但是实际上却还是换汤不换药,还是荆楚军那帮老底子!
对于收拾这帮荆楚军,徐兆杰可以说是十分自信,在他眼中这帮人都不过是插标卖首之徒罢了!
不过为求谨慎,他还是略施小计!而现在就是鱼儿上钩之际,徐兆杰已经准备好完成这一次致命的收割了!
虽然这帮人还是荆楚军的老底子没有太多的改变,但是名义上他们已经是奉武军了,而且还被奉武军单独编组了一军!
所以徐兆杰相信当他大获全胜的消息传扬出去之时,定会振奋天下的忠义之士,让他们看到胜利的曙光,从而促使他们勇敢的站出来,用刀剑来反抗叶明盛的暴政···································································································洛安,西城区永平坊一间院子中叶明盛和裴智秀两人十指相扣,坐在了院中的枣树下,享受着夏日难得的宁静。
看着院中既熟悉又有些陌生的陈设,叶明盛是既自豪又有些唏嘘!虽然他只在这里住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在这栋院子里还是给他留下了很多美好的记忆!
那时候还只是禁军一个统领的自己,虽然从宫都捞了一些银子回来,但是因为接下来还要跑官送礼所以根本不敢乱花银子!
那时候自己一个人住正房,叶铁,叶东,叶奎他们几个本来是住东厢房的,但是因为裴智秀的出现,他们则是将东厢房腾了出来给裴智秀,他们则都是搬去了西厢房住!
现在回想起来确实有些挤了,不过当时却也没怎么想,毕竟洛安的房价确实很高!
听说自己调去辽阳之后,房东便是将这处院子租给了一个工部当差的官员,不过后来洛安之变的时候,工部当差的官员受到了牵连,一家子尽被屠戮。
而房东一家见洛安太乱便也是去乡下避难,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回来,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靠在叶明盛的怀中,裴智秀神情复杂的望着院子的东厢房,然后向着叶明盛轻声说道:
“相公,妾身今晚想要在这里再住一晚!”叶明盛闻言则是有些迟疑,这处小院虽然按当年来看,条件还是很不错的,但是今时今日再看,条件就有些过于简陋了!
而现在裴智秀还怀着孕身子比较特殊,见到叶明盛不说话,裴智秀又是轻声劝道:“相公就住一晚而已,不会有什么事情的!当年那么多天都住过来了!”听到裴智秀这么说,叶明盛也只能是宠溺的摇了摇头,然后开口告戒道:“那就只能住一晚!明天就回府上!”
“嗯!”深夜东厢房中叶明盛和裴智秀两个人睡在一起,裴智秀似乎是想起了什么,犹豫了一番之后还是鼓起勇气在叶明盛耳边有些俏皮的讲道:“相公,当年你去见慕容妹妹那一晚上,叶铁将军跟你说过妾身的坏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