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可是会要命的! (第2/2页)
可很明显的是,温辉他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和本事,他只是凭借一腔仇怨之气,将首鼠两端、各怀鬼胎的一帮逐利之徒聚拢到一块,还想凭之与永宁伯的勇毅军相抗衡?
此时的昌平大街上虽也有一些衣着破烂的官兵,驱赶着聚在大街两侧的军民百姓,以清开昌平大街的中间道路,使永宁伯的车架可以顺利进城。
他们与正策马缓缓进城的勇毅军骑士,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无精打采的破败烂兵与盔甲鲜明又精神抖擞的骑士同时出现在大家眼前,高下立判。
“唉,咱镇城的官军咋如此不堪哩……”
“就是嘞,平日看着也很威风凛凛,咋个今日就这般不顺眼喽……”
“还是永宁伯的兵看着威武霸气……”
“是呗,这才是咱边军该有的样子哩……”
“怪不得永宁伯能大杀四方,不管他是流寇,还是鞑子,都不在话下……”
…………
现在镇城这边关于永宁伯张诚的传闻,那可是不少啊!
有的人说他忠君爱民,也有人说他延揽民心、必有不轨之图谋;还有人说他心怀仁德,又有人说他凶狠残暴、嗜杀成性……
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永宁伯麾下的勇毅军那可万万惹不得!
宣府镇内无论官将军民百姓,若是说他们还没有见过流寇有多么凶残厉害,但对于鞑子那可一点都不陌生。
只是崇祯年间,就已经数次破口入边在宣镇内大肆破坏劫掠,而宣镇各位总兵、副将、参将、游击等军将,一个个皆龟缩于各处大城之内,竟无有敢于出城应战者。
反观永宁伯张诚,虽是近几年才意外崛起的新将门子弟,但其率领勇毅军在辽东大战鞑子,斩杀奴贼数千,甚至还阵前斩杀奴贼豫亲王多铎,以及其下数位固山额真。
这足矣惊艳掉他们所有人的下巴了!
昌平大街上的军民百姓们,在镇城守兵官军的催逼下,纷纷避向大街两侧边缘,有些甚至不顾商家伙计的阻拦,直接闪避进各处店铺内去了。
他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议论纷纷,同时不住对着昌平门方向翘首张望不已。
终于,他们看到了勇毅军高高举起的军旗,而在其后更还有总兵标营、威远营、腾蛇营、白虎营四面营旗,高高举在空中迎风招展。
各大营的军旗后,是一列列整齐行进的勇毅军骑兵战士,他们清一水的铁尖帽儿盔,盔上红缨与鸟羽雕翎闪动不已,大红的布面甲穿在身上,后面还打着紫红色的披风,两臂又是闪闪发亮的铁臂手,他们将手中的虎枪向前倾斜举起,仿若枪林一般。
他们将战马行进的速度控制的恰到好处,几乎保持每一行都是同一个速度,就好像是同时抬脚,又同时落下,滚滚行进的骑兵阵列,发出一片整齐的轰响,给昌平大街两侧的人们造成无比强烈的压迫感。
就连那些维持秩序的镇城守兵,也被这种强烈的压迫感所震慑,似乎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推动他们,不断加速向前快速逃离。
即使如此,他们也不忘呵斥已经退到大街边缘的军民百姓,要他们继续向后退却。
勇毅军第一次在镇城亮相,就给人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
此前,副总兵郭英贤的标营、魏知策的腾蛇营、陈铮的白虎营虽然已经先期抵达镇城周边,但他们未奉张诚军令,却不敢使自己麾下将士擅自入城。
这其实也是张诚的深意,他要为勇毅军保留一丝神秘感,好使其一亮相便可彻底惊艳镇城的官将军民人等。
威武,又带着逼人的锐气,还有一股众人不可理解的力量!
随着勇毅军的骑士们经过,所到之处登时便一片鸦雀无声,沿途所见人等,皆脸上浮现出一股畏惧之色,竟忍不住拼命向后挤着,生怕被那些离自己还有很远距离的明晃晃枪尖捅刺到。
他们看着面前整齐而过的勇毅军骑士,个个目不斜视现,面容也十分严肃,他们控制战马将马蹄整齐地高高抬起,又重重落下,踩在青石街面上发出整齐的“隆隆”蹄声,溅起飞扬的尘土。
进城的勇毅军将士足有三千多精骑,他们似乎怎么也过不完。
永宁伯张诚这时已策骑在自己的碧骢驹上,左边是宣大总督张福臻,右边是监军太监边永清,他们二人也是策骑在高头大马上,与永宁伯齐头并进。
他们三人虽然都是一身华丽的大红官袍在身,又同样策骑着高头大马,但却属永宁伯张诚最是显眼,就如鹤立鸡群一般吸引了街边的所有目光。
尤其是那些混在人群中的年轻女子,她们见到永宁伯竟是如此年轻,浑身都透出一股逼人的英武之气,竟不由得发出阵阵惊呼之声。
虽然自古都是“英雄爱美人”,但其实“美人更爱英雄”!
在她们的脸上似乎看不出一丝畏怯之色,反倒多有一股迷醉的神情,面上泛起一团团红晕,嘴里不时的发出一声惊呼,偶尔还可听闻到一两声女子的尖叫之声。
就目前来说,张诚并不十分迫切地需要镇城军民百姓们的热爱,大家又不是很熟,他们若是对自己心有畏惧,反而会少去许多的麻烦。
毕竟,普通的军户百姓在如此近乎末世的时代里,真的是太没有活着的尊严了,他们就如同砧板上待宰的羔羊一般,得不到任何人的重视与关爱。
永宁伯虽然在北路号称是爱民如子一般,但现在镇城这边他还没有那个精力,去展现自己爱民如子的真诚。
先震慑住镇城这边的官员军将们,才是永宁伯现在最为急迫之事,等到自己能够完全掌控镇城,以及整个宣府镇的地面之后,再来显示自己的爱民亲民也不算晚。
行事素来有缓有急,但若是错了顺序,有时候可是会要命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