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七十二章 海盗也买军舰 (第2/2页)
这买了军舰当然是用来抢`劫啊,难不成买来好看啊!
那啥,干一票就回本,干两票就翻倍赚!
他背后的商人和贵族们投资他,可不仅仅是投资他跑商的,还投资他从事奴隶贸易和劫掠的。
私人购买?
也没事,反正徐振川也知道,这个霍金斯虽然是个海盗,但是也是英格兰的海军中将,其劫掠行为并不是纯粹的海盗的私人行为,而是官方许可的行为。
这个海盗,和普通海盗不一样!
就和当年的大唐西洋贸易公司一样,之前在印度洋海域劫掠各国商船那可是名正言顺的,帝国也是承认其战利品的。
所以徐振川代表大唐官方答应了!
双方当即就是商谈了起来,最后霍金斯和大唐官方达成了协议,霍金斯出资四万二千元,购入了一艘大唐海军非洲分舰队的旧战舰。
这是一艘十二年前服役的四百五十吨的护卫舰,看上去虽然老旧,但是大唐海军保养的相当不错,船况完好,而且当年也没有改装什么蒸汽机,所以连拆装蒸汽机的步骤都是省了。
本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概不赊欠的基本商业原则,霍金斯直接掏出了四万二千元的皇家银行本票,然后带着自己的水手就是接管了这艘大唐军舰。
他接管这艘护卫舰的时候,发现整艘船只的油漆已经是新粉刷过,原来一些有着大唐海军的标志性装饰也是消失不见。
虽然说四万多元还是非常贵,不过这是一艘立即就能够使用的战舰,也是他,乃至整个英格兰里的第一艘专业战舰,所以他还是非常重视的。
刚接手船只,就是让麾下的工匠去一寸一寸的查看船体结构,为后续在国内仿制战舰做准备。
熟悉了几天后,他才是带着这艘重新命名为‘约翰号”的战舰以及其他商船离开南非港,准备返回英格兰。
返回英格兰之前,他已经是正式代表官方邀请徐振川为首的大唐使团去伦敦,并在伦敦设立领事馆,说白了就是英格兰也希望和大唐人建立正式的外交联系。
对此,徐振川表示肯定会派人去伦敦一趟的,毕竟后续还有一笔大生意要谈呢,至于是不是设立领事馆,则要看具体的情况。
他手底下的外交官其实并不多,只有两个副使以及二十来个普通外交官。
如果要在伦敦以及其他欧洲国家也设立领事馆的话,那么就只能派出那些五六品的外交官了,而且人员肯定也不会太多。
为此,徐振川已经是觉得人手不够,已经是写信回国,让本土继续增派外交人员前往欧洲,毕竟欧洲还是挺大的,国家也挺多的,人手少了根本就覆盖不了。
只是南非港距离本土万里之遥,这信送回去都得半年以上,再派人过来,估计都得一年以后了。
在南非港等待了足足三个多月后,他也终于是再一次启程,正式前往欧洲!
在这期间,大唐官方和西班牙以及葡萄牙人的外交人员也是进行了密集的谈判,甚至为了帮主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向国内传递消息,大唐还出动了自己的蒸汽快速通讯舰,运输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的信使。
要不然的话,就他们慢腾腾的船只,信息传递如此缓慢,估计半年都是谈不完相关的协议。
徐振川和这两个国家的外交代表谈什么?
自然是谈大唐帝国驻欧使团前往欧洲的相关问题。
比如说驻欧使团抵达欧洲后,总得有使馆作为办公用地吧,也得士兵保护安全吧!
对此,帝国的态度非常强硬,大唐将会自行派遣士兵保护使团的安全,绝对不会把外交官的安全交给西班牙或者葡萄牙人来保护。
这是什么心态?
因为帝国的高层,包括徐振川自己压根就不信任这些蛮夷!
蛮夷的行事方式通常都是无法理喻的,而且大多时候是无法正常交流的。
只有手持枪炮才能够和蛮夷正常的交流!
把自己的小命交由蛮夷保护,这是不可能的事。
对此,帝国的态度非常强烈,并且列举了大唐在其他国家的领事馆:大唐帝国不管是在奥斯曼帝国的港口城市开始的领事馆,还是在萨菲王朝开设的领事馆,还是说在其他地区开设的领事馆,都会派遣自己的士兵用以保护外交官的人生安全。
不仅仅派兵保护,就连使馆所在区域,也都是主权。
目前来说,大唐帝国在海外的所有领事馆所在的区域,也就是使馆区都是属于大唐领土,无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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