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八十六章 南洋本土化 (第2/2页)
也就是说,只要你拥有了土地所有权,那么同时你也拥有了土地表面的树木,动物以及地下的各种矿产的产权。
同时针对这些资源的开采,还特地出台了一个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条文规定在南洋地区,具体来说就是,吕宋府、万丹府、马六甲州、澳洲四地上采矿、伐木等开采资源的商业行为,可以获得五年内免税,五年后还有一个为期十年的半税期的税收优惠。
整个税收优惠的期限,达到了十五年之久。
这个税收优惠政策,可谓是大杀器!
在大唐生活,尤其是做生意,可都是要收税的,而且部分行业的税收还不低,比如说采矿行业,这个税收可是比较重的,哪怕是在海外领地经商,同样也是根据国内的税收政策进行征收。
比如说开采金银铜等贵金属,税率是非常重的,到了最后往往是挖出来一百元金子,都有至少五十元是作为税收上缴,然后再扣除成本,其实矿产企业虽然还是很赚钱,但是和暴利可是不搭边的。
但是现在,一个五年免税,后头还有一个十年半税,这得让商人们多赚好几倍的利润呢。
假如以前在南洋开采金矿,扣除税收以及成本外,挖出来一百元金子,毛利润只有十多元,但是这个税收优惠政策一出来,这个利润将会直接飙涨到六十多元。
十多元的利润变成了六十多元的利润,这意味着什么?
百分之五百的利润增福!
那些商人们仔细一算,发现在南洋采矿虽然前期投资成本非常高,从国内组织移民过去采矿成本也不低,但是架不住免税啊,到最后一对比,竟然是比在国内开采金属矿利润还有高,而且高不少。
于是乎,很多的矿业公司就是热情满满,一股脑都是跑去购入大量的土地,然后准备进行勘测开发。
当然了,移民当局也不傻,他们的目的是想要利用土地以及免税政策,吸引这些公司对土地进行开发,引进国内的移民,从而让当地的人口充实起来。
但是如果是那些公司只购买土地不开发,或者是想要留着以后开发,那么就不行了。
所以这些机构购置土地,都是有着限制性条件的,那就是限定三年内必须开发,如果到期没有开发,或者是开发程度没有达到合同的要求,移民当局将会无条件回收这些土地。
这一系列的政策,都是为了吸纳国内的资本投资南洋地图,引入国内的移民。
甚至为了逼迫这些商业机构从国内引入移民,帝国还特地办法了雇工保护法令!
任何帝国的机构以及个人都不得雇佣土著工作,一旦发现将会处于高额罚金,而且这个罚款是没有固定金额的,而是以比例进行计算,最后一计算,肯定是能够把这家公司罚到破产!
这个雇工保护法令的目的,其实是为了避免这些公司为节约成本,直接在当地雇佣土著,或者是干脆抓土著当奴隶进行各种劳动。
这样虽然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从民族情绪上来说把外族人当奴隶使用似乎也很爽。
但是这和帝国的南洋本土化政策是严重违背的。
帝国的南洋本土化政策,最终目标是让南洋地区成为华夏人的家园,而不仅仅是统治这些地区那么简单。
这也是为什么,大唐帝国这些年来,一直坚持反对奴隶制度的原因,因为大唐帝国死活都不愿意让这些土著生活在帝国的土地上,哪怕只是作为奴隶。
所以,当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在美洲搞什么黑奴种植园的时候,大唐帝国是非常鄙夷的。
都是工业时代了,还搞什么奴隶制度,也就只有欧洲的那些蛮夷才能够做出这些事情了。
大唐帝国素来反对奴隶制!
海外领地都是如此了,在帝国本土那就更不用说了,每年来帝国贸易的外国人不少,但是都是被限死在各大贸易港口的贸易区里。
那些外国商人们不允许了离开商贸区,深入帝国腹地生活经商。
只有少数外国官方人员,通过外交渠道才能够离开商贸区,然后前往金陵城等地方。
南洋本土化,是帝国的海外殖民政策的一大重点,所以虽然困难,但是也是不放弃的。
当南洋本土化的工作正在进行的时候,其他地区的移民开发,尤其是扶桑那边的最终解决也是被提上了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