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五十二章 北岸开发区 (第1/2页)
李轩对督察院那边呈送上来关于陈立夫的案件,仔细思量了一番后,就是留中不发了。
天子对折子留中不发,在不同的情况下是可以表达不同的意思的。
有时候是表达默许的意思,你们可以做,但是不代表朕同意了,如果出了什么问题,那么朕就要惩罚你们。
而有时候呢,则是为了保护某个臣子,尤其是像这一次弹劾陈立夫的折子,李轩用留中不发的举动,表明了,朕当做没看见,你们也别没事瞎折腾。
在李轩看来,陈立夫的问题不在于把土地贱卖,实际上也没贱卖,他也是认同陈立夫的观点,那就是不能拿开发成功后能够值多少钱去套用现在的价格,这样的话根本没法算。
李轩关注的是陈立夫的这一手,明显是属于土地财政的操作方式。
而土地财政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就是经济困难的时候,能够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但坏处也是非常明显,这会刺激地价上涨,从而导致各行各业的成本同步上涨,影响经济发展,一个搞不好就会让经济越发展越倒退,而经济越来越不好,地方衙门就会越依赖土地财政,从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当然了,在大唐帝国里,想要玩纯粹的土地财政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大唐王朝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
大唐帝国官方虽然掌控了大量的土地,但是在私人手里的土地还是占据大多数。
而且即便是官方掌控的土地,同样也是可以出售给私人的,而这种事大唐帝国一直都是在做,规模庞大的以租代购一直都是在施行,预期在宣平二十年的时候,就能够看见初步成效。
到时候,官府手里的可耕地面积,将会减少百分之七十以上,这些减少的可耕地,将会全部转化为无地、少地农民的土地。
只是上海那边,算得上是一个例外,官方在城区里所拥有的土地,大多都是建国初期就是提前征收的,这种情况,在其他地方是很少见的,哪怕是在金陵城也不会出现这种状况。
金陵城里新开发的东城区、西城区以及南城区,官府虽然拥有其中一部分的地皮,但是不多,只有百分之三十左右,剩下的百分之七十依旧属于私人土地。
金陵城的新城区开发,乃是属于官方引导,民间配合开发,没有和上海那边一样,什么都是官方来搞,然后官方直接当房东。
当土地大部分都是属于私产的时候,那么土地的供应就不是当地衙门说了算,当无法在土地供应上行程彻底的垄断,那么土地财政这种事自然也就玩不下去了。
上海的特殊情况,让陈立夫有了玩土地财政的基础,而李轩考虑了一番后,觉得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大规模普及,因为其他城市里,官方手头上并没能掌控全部土地,根本就没有办法彻底垄断土地供应。
影响有限的情况下,李轩对陈立夫的动作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陈立夫在不依靠上级财政,不依靠中央财政的支持下,能够自食其力把北岸开发区搞出来,那么就是大功一件。
李轩留中不发,下头的大臣们一个个也都是聪明人,立即就是明白了应该怎么处理这事了。
中央督察院直接给江南道督察院下发指示,让他们继续深入调查,但是暂缓立案。
继续调查,那是因为督察院那边有些不甘心,想要继续深挖证据,看看能不能把陈立夫给拉下马,只要能够把陈立夫这样的明星官员拉下马,那绝对是能够轰动全国的大案,一整个督察院系统里,下到地方,上到中央,不知道有多少督察院官员会因此而受益,进而升官发财呢。
暂缓立案,这是考虑到了政治风险,圣天子都是留中不发了,那就说明以租代卖出让地皮这种事圣天子是不反对的,所以他们也不好继续死咬着不放,所以是不能立案的,要不然的话就会影响到北岸开发区的开发,甚至会惹来圣天子的反感。
督察院里的官员们,也都是聪明人,所以他们做出了‘继续调查、暂缓立案’的决定。
至于缓到什么时候去,自然是等他们找到关键性证据的时候了。
当陈立夫得知江南道督察院的调查组返回了苏州之后,也是松了一口气。
他的以租代卖的操作方式,也是有一定的政治风险点,毕竟这种是对还是错,能不能做,其实他说了不算,督察院说了不说,只有上层乃至圣天子说了才算。
如今既然上头虽然没有明说支持他的这种操作方式,但是也没有反对啊!
当即他也是放下心了,不过也是不敢继续这么搞了。
反正已经是出让了大小六块地皮,收回了六十三万两银子,这一批钱,已经是足够让他在吴淞江北岸大展身手了。
于是乎,经过报备申请后,就和当初的商贸区、第一工业区、第二工业区一样,上海特设县北岸开发区也是正式挂牌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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