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杀鸡 (第2/2页)
晚饭后,他回到大将军府,这时候会有很多人来拜访他。作为现今朝廷两大巨头之一,他和许靖一样,每天都必须留出时间来接见大量的访客,和许靖不同的是,来拜访他的人大多数都是武将。
这就是吴懿一天的生活,执行组的人已经将其活动规律摸清楚,作为一个“窃国者”,从安保的角度来说是不应该有那么规律的生活的,更不应该长期保持固定的行程和路线。可惜吴懿不是那种狡诈如狐之人。
他的心机城府只比一般的武将好那么一点点,甚至比很多普通的文官都不如。他完全不懂得将自己的行程保密有多重要。这也是执行组准备选他下手的其中一个原因。
选定吴懿为“杀鸡”的目标是行动队进城前刘厚和郭攸之就定好的策略。而选定下手的地点则是这几天执行组侦察后得来了结果。他们选定下手的地方是吴懿去军营的路上。
选择这里的最大原因是地面的情况。城里的地面大部分地方都已经硬底化,即地面铺有麻石或青砖,还有少数地方铺上了近几年流行起来的水泥。这样的地面硬邦邦的很难挖掘,尤其是水泥路面,在现在行动队缺乏工具的情况下,基本上无法挖掘。
而军营并不在中心城区,在城中较为偏僻的地方,这些地方人烟稀少,地面还是泥土地,非常易于挖掘。为什么需要挖掘地面呢?原因很简单,因为需要埋地雷,或者说是炸#药。
如果还有人问为什么要埋地雷的话,那我可以告诉他,因为这次行动的目标是刺杀吴懿。“杀鸡儆猴”行动实际上分开两个部分,或者说成是两个行动也行。第一个部分就是“杀鸡”,这只要杀的鸡就是吴懿。
第二部分是“儆猴”,要儆的猴子当然就是“窃国者”之一的许靖。选定吴懿作为“杀鸡”目标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他掌控着成都的军队,一旦搞定了他,军队将群龙无首。城里的军队一乱,对hong军来说有着无限的好处。
而没有了军队的支持,许靖这个书生就将很难成事。加上像许靖这样的读书人,性格自然比较懦弱,受到打击后,容易屈服。
如果换了先搞定许靖,情况可能会相反,吴懿手握军权,如果光杀死了许靖,城里的军事力量没有受到丁点的损失,吴懿身为武人,性格比较刚毅,许靖的死很有可能会适得其反,激起他的狠劲,使他变得更疯狂,从而铁了心守城,到时候就不妙了。
所以,郭攸之和刘厚最后敲定,杀死吴懿,借此敲打心志不够坚定的许靖,促使他投降。
今天吴懿特别忙,自从和“工业部”失去联系后,他就感到不妙,所以决定进一步加强了城中的防守力量。今天一天他都在调兵遣将,连例牌的到军营中和士兵联络感情的固定节目都比往常晚了很多。
这使得埋伏在道路两边等着他入彀的执行组组员一顿好等,大家几乎以为他今天不会去军营了。就在大家想放弃今天的行动时,姗姗来迟的吴懿终于出现在来路上。
吴懿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川马比较矮小,这种高头大马显然是产自西域的宝马良驹,也只有这种宝马才能配得上他大将军的身份。
吴懿带着两百人的卫队,但是吴懿并不是一马当先走在前头,而是夹杂在队伍中间。卫队都是步兵,他们排成四排,吴懿走在中间,左右各有两排士兵。看来他还是做了一些安保措施的。
可惜他骑在高头大马上,就如立于鸡群的高脚鹤,也像黑夜中的灯塔,是那么的拉风,那么的显眼。估计他是个很自信的将领,认为自己的武功高强到可以闪避、格挡任何人射来的弓箭。
可惜的是即使他是蜀国的将领,也还没有战争形态已经从冷兵器时代过渡到火器时代的觉悟。
这是一条土路,路的两边种了两排枣树,有一段路旁边有一个小土丘,土丘后现在正趴着十一个执行组的队员,黄叙赫然在列。这是整段路最适合隐藏、偷袭的路段。
毕竟是在城里,适合偷袭的地方确实不多,即使是这个土丘,也是个很小的土丘,隐藏十几个人已经是极限了,人再多就很容易会露陷。
如果是用冷兵器偷袭,在这里设伏肯定不行,但是对于用惯火器的hong军特种部队来说,有十一个人足够了。
吴懿的队伍越走越近,马蹄声是听不见的,因为被“蓬、蓬、蓬”的踏步声掩盖了。两百人整齐划一地走路,还是很有气势的。整个队伍没有人说话,安静得可怕,只听到整齐的走路声,这种氛围很压抑。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能做大将军亲兵卫队的,必然是军中精锐中的精锐。所以,执行组的行动务求一击即中,否则,如果被这些精锐反应过来发动反击,他们必然会折戟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