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曹操之死 (第1/2页)
曹操缓步走到左手边一排架子前,双手从中抽握起一根陈旧的木棍。
这条棍子长约七尺,因年岁实在过于久远,上面的漆色早已分辨不清。
很少有人知道,这条棍子唤作五色棍,是他在洛阳任北部尉时派人所造。
曹操持棍在手,忽回想到年少轻狂的自己隔三差五就领着一帮人,精神抖擞地在街上晃荡的情景,不禁笑了出来。
当时的他不过二十岁,仗着年轻气盛,严格执行宵禁,甚至用此无色棒杖杀了当时洛阳城里最有权势的大太监——上军校尉蹇硕之叔父。
后来,他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流放到地方为官,当了区区一员小官顿丘县令。
那是曹操第一次看到,这大汉朝的法纪,大汉朝的命数,早已从根子里就腐烂透了。
纵然他空怀五色棒之威,又能济得什么事?
曹操微微摇头,心道:
“救不得了……唯一能够改变这个世道的,便是先破去这一切陈规陋习,再创建一套新的法则。”
放下手中棍子,又往前走了两步,映入眼帘的是一只装饰精美的楠木匣子。
他缓缓打开匣子,小心翼翼地从中取出一把华美的短刀,捧于手中,细细摩挲。
此刀唤作七星宝刀,七宝嵌饰,雍容华贵,长不过半尺,是前司徒王允府中镇宅之刀,也是一把刺客之刀。
当日董卓入洛阳为虐,曹操一身是胆,想以献刀为名,刺杀董卓,终以失败逃亡告终;此后,他遁入陈留,开始扬旗组建属于自己的军队。
再后来,便是各路诸侯结盟,共讨国贼;紧接着,西凉军阀内讧,董卓身死。
随后宝刀先后易主,几经辗转,终又回到他的手上。
卓暴虐已甚,杀主残臣,国之大贼,天地所不祐,人神所同疾。
然而,各地群雄打出讨董的旗号起兵造势,但只驻军却不加援助,最终出兵者敢战者,唯有他和孙坚两人。
在曹操看来,七星宝刀便如同大汉的诸侯重臣,朝廷赐给他们尊荣厚恩,但他们回报朝廷的却只有偷奸耍滑、从中渔利。
“这些诸侯、太守、军阀,文不成,武不就,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罢了。只靠他们,又能成什么事!”
曹操将宝刀放置回匣中,关上盖子,踱步来到下一处。
这一处武器架上静静立着一支一丈二长的戟,戟杆一端装有金属枪尖,一侧有月牙形利刃通过两枚小枝与枪尖相连。
此戟可刺可砍,是飞将吕布成名的兵器——方天画戟。
当年吕布纵横中原、天下无双,号称人中吕布,曹操着实在他手中吃了不少苦头。
但他却从心底里瞧不起此人。
吕布一辈子首鼠两端,浑浑噩噩,可能到死也没能明白,他自己到底意欲何为。
他本有机会辅佐董卓篡汉,也有机会协助王允兴汉;他可能是想夺兖州以取中原,也可能只是想占徐州以行割据;他选择不来到底是收服张邈、张杨自成一霸,还是安居袁氏兄弟麾下做个名将。
他忽而是忠臣,忽而是逆臣,忽而是名将,忽而又是军阀,他空有一身武艺,西凉铁骑,到头来却身败名裂,一事无成!
曹操从侍从手中接过酒爵,轻轻抿了一口,哂笑道:“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这等英雄之事,一个没什么大志的匹夫,也来凑什么热闹!”
继续前行,但见下一处剑架上横置着一把通体金黄的宝剑。
这把剑长四尺,剑鞘为木质,覆盖着皮革与鎏金铁片,剑把为黄金所铸,远远望去,当真雍容华贵,气象万千。
这把剑是河北袁绍之剑,盟主之剑。
袁绍是司空袁逢之子,出身名门望族,自曾祖父起四代有五人位居三公,他自己也居三公之上,其家族也因此有“四世三公”之称,至袁绍时便成了“五世三公”,可谓空前绝后。
在曹操看来,袁绍是大汉世家子弟中的佼佼者,他有他的优点,这些优点确实可圈可点。
他能宁死不屈,面对公孙瓒骑兵的冲击时,他亲临一线绝不肯躲避,才有了反败为胜,霸绝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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