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真正的海瑞 (第2/2页)
朱翊钧被打断了思路,随手就放下了海瑞的册子,此时此刻,朱翊钧想起了海瑞对张居正的评价“工于谋国,拙于谋身”。虽然张居正压了海瑞这么多年,海瑞还是给出这样的评价,可见海瑞对张居正的一些事情是持肯定的态度的。
海瑞对张居正的改革是赞成的,可是对他用人的方式不赞同,海瑞认为改革的同时要整饬吏治。
张居正则认为,那样做是不行的,因为你要用官去推行改革,你要是太严苛于他们,改革就没法进行。可是在改革的本身上,在为大明富国强民上,他们是一致的。
只不过两个人都被妖魔化了,全都被泼了一身脏水,不少人还用打压海瑞来攻击张居正。
事实上两个人只是政见不和,从未恶语相加,比起那些动辄泼脏水,什么帽子都扣的人,不知道强了多少倍。朱翊钧伸手敲打着海瑞的奏折,脸上的表情慢慢的凝重了起来。
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张居正的方法更可行,可是治标不治本啊!
伸手再一次打开海瑞的《督抚宪约》,这里面着重的谈到了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契约。在对待契约问题上,海瑞要求争议的解决必须以书面契约为依据。
如若没有契约,海瑞所批准赎还的仅占全部典押借贷案件的二十分之一。
在后面,海瑞还着重提到了百姓不识字,无法订立契约,所以应该有朝廷官员出面,凡百姓需订立契约者,皆由朝廷出面为中人,订立契约衙门也应留档。
从这一条里面,朱翊钧看到了几个点,甚至都想为海瑞拍手叫好了。
如果订立了这种契约,那么就会解决高利贷、卖儿卖女等等问题,甚至连土地投现也在一定的程度上解决。没有得到衙门公证的契约,那就是无效的。
不但会建立秩序,而且还能够使的很多事情更加的规范。
比如佃农与地主之间的租地契约,可以明码标价的写在契约上,杜绝地方豪强打压百姓。
不过朱翊钧也知道,这条政策一出,估计地方上的豪强都要骂海瑞的祖宗了。朱翊钧看着却松了一口气,果然,海瑞没让自己失望,这条政策很好。
朱翊钧是看的意犹未尽,伸手又拿起了海瑞写的《兴革条例》。
这本册子是他做知县的时候写的,这上面就写了很多具体的东西,也着重的介绍了他的“与其冤屈兄长,宁愿冤屈弟弟;与其冤屈叔伯,宁愿冤屈侄子;与其冤屈贫民,宁愿冤屈富民;与其冤屈愚直,宁愿冤屈刁顽”的断案策略。
这个朱翊钧看着就直摇头了,不过朱翊钧也知道,这个策略不光是海瑞一个人这么干。
在这个时代,这叫礼教纲常,很多人都这么干,而且在这个时候这么干,也没那么罪恶滔天。这不过是有心人给海瑞泼的脏水,还说贫户诈骗于富户。
说这话的人,肯定是富户,历来都是富人欺压穷人,穷人诈骗于富户,何其难也?
这不过有人想挑起富户对海瑞的厌恶,富户是什么人,士绅啊!
朱翊钧不得不感叹一句,海瑞当官,真是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