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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章:荷兰柿子

第302章:荷兰柿子 (第2/2页)

郑芝龙听到太子如是说,心中也是颇为自豪,毕竟长子也很为自己争气:“殿下谬赞了,犬子活泼好动,不服管教,仅凭奸猾聪明而已,想来也是让臣之颇为头痛。”
  
  太子突然提起家事,让郑芝龙又紧张起来,不知太子将要如何行事。
  
  幺鸡开启忽悠模式,不怕郑老屁不上套:“既然郑森已经中了秀才,下一步便是入国子监了。本宫已然在仙界问过军师刘伯温,军师亲自为郑森掐指算过,后说此子不凡,定会为大明建功立业,须本宫亲自培养。本宫也有意收郑森为门徒,只是尚有顾虑,一来,本宫年纪比郑森要小。二来,也不知爱卿意下如何?”
  
  郑芝龙被惊诧地目瞪口呆,待缓过神来才急忙跪地施礼,这可是天大的恩赐,太子今后便会登基大宝,称帝之后,长子便是天子门生,天下何人都要对其敬畏有佳,此等恩赐乃是不可遇而不可求的!
  
  不论任何人,哪怕是归为首辅与勋贵,也不敢开口让圣上收自己的儿子做徒弟,除非圣上自己开口,如今真开了口,还落到了自己头上,郑芝龙当然要全盘接住才是。
  
  在努力掩饰住激动之情之后,郑芝龙才道谢:“殿下如此眷顾犬子,臣定为殿下肝脑涂地,鞠躬尽瘁,厉兵秣马,击败红夷!”
  
  郑芝龙在天金看过了《京师日报》,也知太子从仙界返回,带来了不少扭转乾坤的仙器,若是当真见过刘伯温,还为长子请卦,那便是命中注定会光宗耀祖了。
  
  别的姑且不论,跟着太子定然会增长见识,开拓眼界,接触到仙界学问也说不定,比在老家那边或者国子监要强上百倍不止。
  
  见到郑老屁真的上套了,幺鸡高兴地继续忽悠:“爱卿既然应允了,郑森便归于本宫门下,为了讨喜,特赐名‘成功’,往后便叫‘郑成功’吧!本宫为其找了两位老师,文师为次辅吴甡,也是当世大贤。武师为周遇吉,现为东宫卫队主官。相关的旨意会刊载在过些天的《京师日报》上,爱卿买些回去带到老家,也算是广而告之了!”
  
  让吴甡带着郑成功是事先商量好的,次辅也不会太累,无非是在批阅奏疏的时候,让这小子在旁边看着,学点经验,再教他一点为人、为官、为臣之道就行了。
  
  周遇吉那边就更简单了,目的就是强健其筋骨,学些兵法,增加其忠君报国的意愿,让他接触一些当今世界上的尖端武器,使其明白跟着某太子混,好处大大滴有。
  
  长子得到了太子赐名,还要刊载在报纸上,全天下都会知道自家的荣耀,郑芝龙对此便深信不疑了:“臣叩谢殿下赐犬子名,如若犬子在京城惹是生非,臣恳请殿下严厉管教,即便伏法,臣也无怨无悔!”
  
  郑芝龙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不愿意长子出事,但在天子脚下可是如履薄冰,伴君如伴虎,更何况是一只无所畏惧地小老虎。
  
  幺鸡会心一笑,安抚道:“爱卿大可放心,即便成功日后会惹是生非,本宫不打不骂,更不会少一根汗毛,本宫自有应对之策,让他被罚一次便会老老实实了!”
  
  对付纨绔子弟,尤其是像郑成功这样有主意的半大小子,就要采取军队实施的非常手段,关进小黑屋里听“啊呀呦”……
  
  三天之后,保证会出现幻听症状,让你这辈子都终身难忘,再也不敢臭得瑟了!
  
  东宫卫队的那帮不听话的犊子玩意,就被这招收拾的服服帖帖的,违规之前便会后怕。
  
  郑芝龙猜不到具体是何等策略,但太子如此有把握,势必会是一招仙界之法,回去定要叮嘱长子,切莫违规,不然就有苦可吃了。
  
  想来想去,还是要先行打点好太子,也算是为长子铺路了:“臣此次前来匆忙,仅带纹银一万两,献给殿下,还有些珍珠、珊瑚等玩物,及鱼翅、燕窝等食材,不成敬意,寒酸至极,还望殿下笑纳!”
  
  所带的礼物,郑芝龙是打算全都上贡的,但是这一万两银子,原本只是想拿出一半来,其余用来打点朝廷里的同僚。
  
  尤其是老乡洪承畴,希望他在太子面前替自己美言几句,可惜自己来迟一步,洪承畴已经奉命领兵追讨刘良佐去了。
  
  内侍们将郑老屁这次带来礼物拿出来几份作为样品,端过来供众人欣赏,幺鸡也头一次见过有一张桌子那么大的鱼翅。
  
  “嘶……这鲨鱼得挺大呀!”
  
  幺鸡看到眼前的鱼翅,就大致可以估计出鲨鱼的大小,说不定是一条鲸鲨。
  
  “此鲨重达万斤,是臣调遣两艘大船,上百士卒合力一个时辰,方才捕获!”
  
  说到捕鲨鱼,那就是郑芝龙的业内知识了,吹嘘起来易如翻掌。
  
  “嗯嗯!爱卿有心了!海中还有不少美味,如石斑鱼、金枪鱼等鱼类,比鲨鱼要好捕得多,爱卿闲暇之余,亦可让人捕捞,作为贡品,本宫也很喜欢!”
  
  作为顶级食肉动物,吃鱼翅明显不对某太子的胃口,还是大口的海鲜肉,吃起来更爽快啊!
  
  哪怕是一块鲜美无比的大海螺肉,蘸些佐料来食用,也能让味蕾得到了十足的满足感呢~!
  
  马丹!
  
  不能想!
  
  一想就想吃了!
  
  “臣铭记于心,定会大量捕捞,献给殿下品尝,只是夏季炎热,不便长途运输……”
  
  太子原来爱吃这两种鱼,郑芝龙特意留神记下,这样就可以投其所好了。
  
  “无妨,冬季捕捞便可,其他三季可就近在沿海出售,以满足珉生之需求,填补粮食缺口。本宫也并非喜好口舌之欲,就是想让母后与后邸的姨娘们,及诸位爱卿尝个鲜而已!”
  
  吃烂的金枪鱼,那还不如不吃,要吃就吃冬天可以锁住营养的那种,其他时候可以吃拉面、烧烤、涮羊肉嘛。
  
  海鲜在不能保鲜的时代,对内地人来说,顶多算是添头而已,即使是身处京城的某太子,也只能在冬季吃点不太新鲜的库存海产品而已。
  
  由于压力不同,那些肥美的大鱼即便上都是出水就死,不用冰冻住的话基本就是招苍蝇的节奏了,蛤蜊用海水养着,倒是可以活得很久,可貌似不太解馋啊~!
  
  说到吃,薛国观在旁边腹诽不已,在京城最会吃的便是自己的准女婿了,好在自己还能跟着吃,还是不花钱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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