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誓上 (第2/2页)
子固非幻有者也。是“天地不仁,刍狗万物”之议也。以小汞为子,大汞为父母,则天地父母无自立之体,而分合一因于偶然,将思成无父母,对越无上帝,是“海沤起灭”之说也。何居乎为君子儒而蒙释、老之说邪?
是其为言也,将使为君父者土苴其臣子,为臣子者叛弃其君亲而莫之恤。何也?生于无为之道,则惟无生有,而有者必非我之自生。非我之自生,强而合之,不亲矣,而背弃之恶不恤矣。道无为而生民物,则惟无也而后可以为父母,而有者不足以为父母。不足以为父母,强欲有功,诚赘疣矣,而土苴之恶不恤矣。
及其下流,则将视臣弑君、子弑父者,亦与戮囚隶、杀刍豢均也。何也?道固无择,生均则杀均也。则将视逐杀无过之子、炮烙无辜之民,亦与薙草、伐木均也。何也?道本无功,恩不任恩,怨不任怨也。
是孔子之钓弋,罪等于商臣、宋万;而帝王之彰善瘅恶,曾不如立视其死之牧人矣。
呜呼!吾知其有大欲存焉。
天地所健行无疆以成之者,彼直欲败之也;父母所恩斯勤斯以鬻之者,彼直欲死之也。欲败之,故成不以为德;欲死之,故生不以为恩。夫欲其速败而疾死,则亦何难哉!纣衣宝玉以自焚而万缘毕矣。
若此者,恻隐之心荡,而羞恶之心亦亡也。羞恶之心亡,故枵然自大,以为父母不足以子我,天地不足以人我,我之有生自无始以来而有之矣。无始者,无为无心而我生矣,无为无心而人生矣,无为无心而物生矣。
故曰:“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共命。”
众生之生于道,一真之法界也。区生而失其大,乃有分段之生死。万未归一,如大汞之小而未合,川水之囿,月影而非即月也。于是立一无实之法,欲以合月影于天,聚已散之汞于一,而枵然自侈曰“万法归一”,一更无归而西江吸尽矣。甚矣其愚也!
夫道也者路也。路一成而万里千歧,合并具现于一日,极天下之敏疾未有能效法之者。
不揣其必不能效法,而弃其所可率行,安忍自放,贪大无厌,舍所能而规所不能;已终于不能,而徒欲速败而速死,以戕物而自戕,均于纣之迷以速亡,犹且枵然自大,曰“吾业已与道为一矣”,是犹云迷月影,而曰水月之上合于天也。羞恶之心犹有存焉者乎?
夫君子“拟之而言,议之而动”,惇羞恶之实,循恻隐之发:知道之不任乎生,知生之率行乎道,知天地以有为生万物,知父母以有施生子,知元后以有所作而赞施生者配天地而为父母;故以有为之德业配天地,而以有心之忠孝报君亲。断其相统者为尊,则君尊于父;断其承天以施生者为亲,则父母亲于君;断自天地始,而无先于天地生天地之道,则在天者即为道,以谨于法天;顺其理,循其分,终身由之为不远之则,聪明亶而继天立极,冒天下之道而皆实,《泰誓》之言尽之矣!